在现实生活中,频繁“跳槽”的人在人才市场上不受欢迎,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除强调人才确有真才实学外,往往还看重人才的敬业精神。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在短短的半年内,一连换了四个单位,后来招聘单位都不愿聘他。
理由是:这种人追求往往不切实际,对企业缺少责任感,用不起。在日本一些大公司、大财团凡招员工,如果某个人主动“跳槽”的次数过多,就首先被剔除了。所以说,那种想到哪里就到哪里的想法,在人才市场上是不受用人单位欢迎的。
由此看来,跳槽不辞而别害人也害己。作为人才,一方面应多学学有关人才流动方面的政策、法规,弄清自己有哪些权利,该尽哪些义务;另一方面,确需“跳槽”时,应三思而后行,按有关政策、法规去办理有关手续,找到理想职位后,就应把安于职守、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在提高技术技能本身上下工夫,作为一个从业者的基本的职业素质。如是,才不至于在市场经济的海洋里溺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