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的请进来一起理清理清思路: 首先感谢CFASPACE提供了交流平台。 层出不穷的理由和报关方式以及所谓的进展,让我觉得信息的分享和交流、主动的互助、无私的帮助、独立的分析和判断是多么的重要。特别是对于每一个看上去或好或坏的新消息和观点,首先不应该是盲信。以下是个人观点,希望不会被要求噤声。 0.这是我们可以做的:保持联系CFA协会和UPS,并详尽的陈述整个事情,尤其写清楚为什么对方要关注和解决这件事,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并且要指明是哪些条款并将法律文件附在后面。 对于联系方式,我排个序,电话 < 邮件 < 传真。 然后是号码和地址的选择。更有效的是从其他途径获得其高层管理人员的传真号码和邮箱地址,向其反映。只是联系其customer service效果差多了。 我们当然要考虑做这些事情的成本,至少,发送邮件或信件的成本是很小的,再退一步,可以明晰相关的法律和保持面对世事应有的耐心。对于考试,Notes的作用应该是大的多的。 1.首先CFA协会一定需要做些什么 他们指定了没有合法快件业务投递资格的UPS上海,所以必须督促UPS无条件地完成投递工作? 或者,浦东机场报关部门认为CFA协会应该在国内设代理公司,所以他们在网上大批量的售书也是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 2.究竟是UPS上海的报关方式还是浦东机场报关部门对网购物品一律征税? UPS上海的报关方式: 他们没有快件报关资格?所以他们只能把我们的书籍按照货物或行李报关,所以依据相关法规才被征税? 我在UPS美国的主页claims版块http://www.ups.com/content/us/en/resources/service/claims/index.html?WT.svl=SubNav第一次发的邮件的回复如下,可以看的出和CFA协会的声音是同一个调调,但之后UPS上海说他们正在申请可否按免税条文处理CFA书籍,审批需要时间,我决定先等待几天: Due to the operating limitations within each country, all concerns are handled with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problem occurred. If you have not already done so, we encourage you to contact UPS China to address your situation. UPS in China can be reached at 86 21 38965599.
Please contact us if you need any additional assistance.
Sharon Bridges UPS Customer Service
You are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a survey to help us evaluate your overall e-mail experience with UPS. Please visit the following URL to access the survey:
http://www.ups.com/forms/survey?loc=en_US 浦东机场报关部门: 注意到海关总署第161号令是2007年6月1日才开始实行。根据该令对个人自用进境的书籍的免税条款(请自己细读),不论“网购”或“数量很大,应该由国内公司代理”,都无法成为征税的依据。因为这样是对海关总署第161号令的修改,应该由海关总署来做,其垂直下属的海关怎么会去自行修改呢?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相信国家的法律法规。
请不了解情况的考友翻看其他帖子,了解情况的考友别再潜水了。 ( 最后还有个问题,UPS上午的邮件中《个人物品申报委托书》里这样写“尚有个人物品行李共 1 件需分运进/出境”,这意思是不是按照行李报关?全文附后面。
个人物品进/出口申报委托书 上海海关: 我 先生/小姐,国籍 因 /1)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2)亲友间馈赠物品;3)网上购物)或 (可填写其它原因),尚有个人物品行李共 1 件需分运进/出境,现按海关规定委托UPS,向贵海关办理个人物品申报、查验等手续。 本人如有违反海关规定之事情,愿意接受海关处理。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委托人地址: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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