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拟向管理层优惠售房问题的会计处理

2008年5月,**公司现购买了100套全新的公寓,一年之内拟以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的公寓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0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8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的公寓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8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15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008年度中陆续购买了公司出售的公寓,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公寓后必须在公司服务20年。  


   问题:公司购买公寓时怎么做会计处理?
        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是否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或者直接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等出售时用收到的价款冲减长期待摊。
   
      准则规定,如果规定的服务年限,差额计入长期待摊,在服务年限内摊销。如果服务期限很长,如20年,企业预期很少人能在公司服务20年。企业对资产终止确认是否合适?如果不终止确认,资产怎么在报表中提现?公司的这部分资产是否符合或有资产的条件? 是否在附注中披露? 一连串的问题,求高人指点。

第一问:这个的确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如果均1年内已转让,可以入其他流动资产。

TOP

第二个需要具体分析了,二十年的确太长了,长到无法想象,看公司的协议条款,若离职,如何赔偿? 就算约定了补差价,个人估计最后实现的可能性也不大(没有一个车间工人会支付20万差价的补偿金的),  所以没有其他理由应该终止确认。



其实,律师、券商可以考虑安排企业对这个协议进行修改,比如服务年限改为5-10年。他们公司员工应该也不会年纪都很轻吧,20年也没意义的。

上市利益肯定大于这两千万的利益。

TOP

4楼分析的很完整,但是感觉此项资产在购买时不属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吧

TOP

怎么处理我不知道。但你这样处理肯定有问题。
别的不说,税务局你通得过?
用脚指头想想,超2000万的费用在一年内消化,而受益却是在未来20年,合理吗?

TOP

分析的很完整!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