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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借金业务处理!

珠宝行业由于性质原因,生产黄金饰品,一般企业借款借入现金,黄金企业借入金条,从银行,利率低于现金借款,对黄金企业很方便核算。
但是核算但来一些问题。
由于黄金价格有市场公允价值即上交所大盘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规定,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管理,借入的金条作为存货管理。每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负债按大盘价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偿还时候,将偿还的现货价与借入的存货价差额作为投资收益。
这样对该笔黄金借入业务产生了投资收益,或者损失。
但是对存货在年末如果金价下跌,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呢,因为在下期偿还时候按借入的价格计入成本。

依据第22 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公司对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如下:
黄金租赁发生时,按借入时黄金的价格确认存货成本,同时对银行形成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其后续会计计量如下:
a、若当期借入当期归还,按照归还时的金交所价格确认归还成本,其与借入
时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b、若当期借入,期末尚未归还,对尚未归还黄金按照期末金交所价格调整交
易性金融负债金额,相应调整金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下期归还时,按照
归还时的金交所价格确认归还成本,其与上期末已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差额计
入投资收益,相应前期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反映了租赁黄金业务在归还时相对于借入时
价格波动差异,对于期末尚未归还黄金由于价格波动产生的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中反映。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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