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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14 09:45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动不动就新设主体 券商和律师最喜欢给企业出这样的馊主意 这个虚增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让税务局认可这个减值准备就可以了,主要是税务问题,把税务局搞定就可以了,计提减值准备还不会影响申报期的利润,因为审计师计提的是以前年度的减值准备,一问审计师就知道这么做啊 。虚增存货主要是当时多开了进项抵税,收入没有走公司帐户,走了企业老板个人帐户,很多企业都是这样的。很正常的现象。 
 
补充内容 (2011-12-3 23:38): 
现在可以做一部分盘亏,但是审计师可以在上一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就是说 盘亏和减值可以不在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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