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和签字会计师离职的问题

保荐业务通讯里面说到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和签字会计师离职的问题,不过还是有点细节问题需要请教达人:

     1、事务所合并的声明是否直接接在招股书会计师声明后面?
     2、股份公司成立时候签字会计师、签字注册评估师离职之后,在招股书验资机构和评估机构声明中,是否直接换两个有资格的人签字?
     3、签字人员离职的说明,这个是放在申报材料什么位置呢?应该不用放在招股书上吧。是否是放在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后面?还是放在别的地方?

    求有经验的达人指导一下。
   或者推荐几个已经披露的招股书参考一下。

多谢!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