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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过定向增发成为大股东的案例吗

有个公司想收购上市公司,计划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新股。
请问:
      有案例吗?
      定向增发是上市部还是发行部审批?需要保荐代表人签字吗

资产认购形成大股东从而实现借壳上市,这样的案例挺多的;
现金认购增发新股成为大股东,特别是成为控股股东,虽然理论上存在,但实际中实在不必多此一举,二级市场择机收购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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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案例好像很少,一般要么是通过现金参与定增加强控制权,要么通过协议转让。你说的这种方式,证监会问你成为大股东后想干嘛,你说没想干嘛,好像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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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下京投银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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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阳光股份向GIC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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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阳光股份向GIC非公开发行  这个案例我一定好好看看,但是担心的是:1、案例时间久远了,审核理念会不会发生了变化;2、GIC是外资,无法以资产认购,内资会不会受限制;3、GIC成为阳光股份的大股东后,有没有在业绩、公司治理方面的改进,如果效果不好,恐怕也难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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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夏恒力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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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真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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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成为控股股东不存在不行的问题,股东大会通过则可;审核方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需要上市部审核、豁免要约收购,同时以现金认购定向增发需要发行部审核,需要保代签字。
以现金认购成为控股股东与借壳不同,所谓借壳是以资产认购(可以配以一定现金)、用于支付的资产实现上市。以现金收购上市公司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控股股东不计划退出,希望寻求合作、共谋大业的情形,且上市公司需要现金;换一种审核的角度说,就是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需要募投项目,而楼主说的这种情形,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则还需要说明控制权变更后的发展规划——这就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披露相应内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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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资产认购股份达到控制权,但未达道借壳的标准,上市公司同时存在双主业运营,法律有障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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