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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重组问题

实际情况描述:实际控制人控制了A、B、C三个公司,B、C在海外。A利润规模很小,但一直保持盈利,B之前的利润规模很大,但小股东发展思路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也存在些问题,在11年设立了C公司,由C逐步承接B公司的业务,A公司在境内,现在准备以A作为上市主体,在境内上市。企业希望A和C纳入上市范围,由A收购C公司,而把B公司逐步边缘化后注销。然后计划在13年下半年以半年报申报。
个人看法:由于申报期为10-13年上半年,在编制申报报表时候,10年的利润会很低,而11年、12年业绩很高,其实高增长是人为制造出来的,C公司的业务其实承接的B公司,因此从可比性角度来说,应该要编制把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2010年的模拟财务报表,那从这个角度来说,B不纳入整合范围的意义也就不大了,同样要求去核查。
不知道各位有何看法?

赞同aiwasg的观点,由于C承接了B的业务,而B在报告期内注销,那么不可避免需要核查B的情况。此外,如此操作,由C承接B的业务,涉嫌掏空B,如果大小股东能谈妥的话,还不如直接由C收购B的业务,走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来的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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