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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问题

上市主体两个股东之间转让上市主体股权,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有没有相关案例介绍一下?

同一控制人下的大比例股权转让?还是不同主体的小比利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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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主体两个股东,一个是自然人5%,另一个法人95%,该法人由该自然人控制;现将95%股权转让给该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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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每股净资产转让。对于是否需要评估,取决于公司的资产构成。根据《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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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一下4楼,《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适用自然人转让股权行为产生个人所得税的事项,本帖指的是法人转让给自然人,自然人是受让方,不适用上述法规。如果不涉及国资,上述股权转让定价由双方自由协商确认,评估与否不是法定条件。但税务部门的征税基础由税务部门根据标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标准自行核定,不受双方实际转让价格的限制,但这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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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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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5楼得观点,如不涉及国有资产,则可以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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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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