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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次增资实物部分与现金部分定价不同,如何处理?

请教:
某外商独资企业,2005年增资时进行了如下处理:
四名自然人股东同时进行增资,其中股东A以实物增资,按评估价格的1.26:1取得相应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东B以现金加实物增资,其中现金1:1增资,实物按评估价的1.04:1取得相应注册资本;另外两名股东以现金按1:1取得注册资本。
此次验资有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以及股东间关于实物价值确认文件,并完成相关审批、备案登记。

请问:上述增资中定价不一致的情况是否需要纠正?以及如何纠正?

谢谢

不需要纠正,不违反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同一次增资不同股东的定价可以不同。你不用管是现金还是实物出资,就管股东花了多少钱,占了多少股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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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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