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23326
- 帖子
- 348
- 主题
- 123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3-9-23
|
根据相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其中:
1、“已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初审同意后,根据注册资本大小报相应的商务部门审核。”
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国股东可以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国外有限合伙制企业以及其他非公司性质的组织。中方股东可以是中方公司、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含自然人”
这是否意味着:
1、外商独资企业上市的时间会比同样条件的内资企业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需要股改前企业有连续三年的盈利,之后才能股改,然后辅导期再申报,意味着就不是一般“三年+1期”了??
2、如果在股改前或股改后,是否意味着高管入股的话,一定要通过公司或企业形式间接持股?
望各位大侠指点迷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