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首选品种
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一般未来现金流较稳定、可以预测,且资产的原始资料完整、有效。资产证券化通过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组合资产要比单笔资产更具投资价值。
至2003年底,我国住房按揭贷款累计余额已达12000多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占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已由1997年的0.39%上升到9.27%。根据国际经验,个人住房贷款比重接近或达到18-20%时,商业银行整体流动性和中长期贷款比例的约束就会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
目前国内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率普遍低于0.5%,实在是一笔难得的巨额优质资产。所以,应该优先考虑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问题。
此外,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的资产性质等也比较符合证券化操作对标的资产的要求。不良资产通过“缩水”,也就是打折,然后进行包装、资产组合、担保等一系列信用增级处理,也可以成为证券化品种。
2、选择合适的有政府信用支撑的专门运作机构(SPV)进行试点
相比而言,美国表外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因为在信用大环境相对薄弱条件下,进行有效的资产隔离和风险隔离,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可以减少信息非对称性,更有利于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上报央行的资产证券化方案中,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提交的方案建议SPV由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而同年央行出台的两项法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任何“凭证式证券”,因此工行的方案遭到否决;而同年中国建设银行在方案设计中倾向于德国的表内证券化模式,即SPV设在建行内部,国家发改委对此颇有异议也遭到否决。
相比之下,最近上报的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证券化整套方案,解决了由谁担当SPV问题,已经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国务院。在这个方案中,开行担当SPV,商业银行可以将自己的按揭贷款依据风险、收益的不同打包卖给SPV,再由SPV根据这些资产的不同情况,设计出不同期限和收益率的证券并发售给投资者。此种设计,实现了央行所推崇的表外融资方式,银行通过出售行为的完成而隔离了风险,其贷款收益在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与投资者之间分配。
而截至2003年底,开行不良贷款率为1.34%,不良资产率为1.88%,资本充足率为10.11%。已经达到了国际上一流银行的盈利水平。由这样经营业绩的机构充当SPV,必将大大鼓舞投资者的士气,有助于实现资产证券化的开门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