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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财务处理

以一种****方法申请专利,且公司无用该方法生产的产品,请问该专利发生的费用作为无形资产处理是否合适呢?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满足了准则确认的条件,个人理解是可以把专利权相关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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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未来收益不确定,有方法但不一定用,谨慎点的话费用化的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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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资产确认,直接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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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自行开发的技术资本化,肯定要区分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没有产品,何来所谓的开发阶段。
还是说现在已经不生产了?那就是应该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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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专利,还是应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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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本化的条件,应该在准则原则规定的条件下,企业设立自己的标准。

企业的标准,不能具有随意性,拿到专利不能满足会计准则资本化确认条件,不建议形成无形资产。

专利通过后,产品开始正式中试,收益具有确定性,可以作为资本化条件,否则建议费用化,毕竟专利形成的无形资产太少,对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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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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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资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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