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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价值?

请教如下问题:
一件用于检测的工具,2008年1月购买,购买原值30万,到2013年1月计提折旧后的价值是多少?我个人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按照每年5%

计提折旧,截止2013年1月计提4年折旧,原值减去4年折旧就是现在的价值,不知是否正确?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60条规定,折旧年限,类似生产工具为5年,那么我可以不按照5年计算吗?如果超过5年,残值是多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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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给企业充分的选择权,但是要合理。你比税务局的折旧年限短,每年折的就多,严格的说要要纳税调增多那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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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和折旧年限,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以做出选择,但要合理,能说服审计师,折旧时间是购买的下月开始,如果会计处理上每月折旧额高于税务上给予的最大限度,就要调增计算所得税。这个工具,一般就是5%的折旧率,5年折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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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5%折旧率,5年折不完怎么办?企业可以突破5年折旧年限,自定义合理折旧年限吗?比如10年折旧年限甚至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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