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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给我解决一个疑惑,谢谢

sole proprietorship: A separate organization with a single owner;

partnership: A form of organization that joins two or more individuals together as co-owners;

privately owned corporation: a corporation owned by a family, a small group of shareholders,or a single individual,in which shares of ownership are not publicly sold.

 

公司在清算时只有有限追索权,其他两个有无限追索权,那按照这个逻辑的话,人们应该都开公司,而不会有sole proprietorship 和 partnership的存在了,但是现实中有无数的私营业主和联合经营;如果是corporation的话,如何防止其owner利用有限追索权将公司资产转入个人财产,也就是如何防止侵吞公司财产,请各位帮我屡屡,谢谢大家。

哈哈,你这么问有点可爱啊。我也是半路出家,谈谈自己的认识,不对的还请高人指教。

 

显然,书上说了,公司要被二次征税,这是其缺点。另外实践中,公司的设立比另两个所有制要麻烦,比如要有公司章程啊什么的,可能工商部门也有一定要求,这个我就不熟悉了。 当然,还有企业家自身知识所限等因素,比如个体户,刚开始干肯定想不到公司制,只能是sole proprietorship,做大了才有转制的需求,比如很多老字号家族企业,根本不举债经营,怕什么无限追索,自然没有转制的动力。

 

至于侵吞公司资产,要看是总资产还是净资产了,如果是总资产,那么是债权人倒霉(比如银行),但这个就和所有制无关了。

如果是净资产,那么净资产本身就是所有者权益,所有者获得所有者权益,谈不上侵吞。

如果说到部分股东侵吞整体股东权益的话,就是公司治理和法律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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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知道有公司法这东西吗。。。。。。。

 

别说侵吞了,就算在公司要破产的时候恶意举债都是要吃牢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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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2者是所谓的unlimitted liability 就是如果申请破场自己名下财产也会受牵连要是没钱还就做牢的那种,corp是limited liability 如果申请chapter 11 也就是破场保护你损失的只是最早的investment 债主无权追查你名下的个人财产。 corp赚的钱分到股东头上一共2次税,1次是corp tax 2是personal tax 前面2者都只有personal tax 基本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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