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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3.进天国必需穿上礼服 [打印本页]

作者: balmon    时间: 2009-11-7 12:43     标题: 23.进天国必需穿上礼服

 

23.进天国必需穿上礼服

1.    笔者就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起大家思想个中道理,欢迎讨论及反证以下问题,笔者使用发放一篇新文章方法来参与讨论及响应所有在论坛内读者的问题。此文章主要从神学角度去讨论今次问题,并非教导餐桌礼仪。


2.    主耶稣用一个比喻对群众说:天国好比一位国王为自己的儿子预备娶亲的筵席,入席的时候,就打发仆人去催促他所邀请的客人来参加婚宴,可是他们不愿意来。国王再派遣另一批仆人去,吩咐他们告诉被邀请的客人:我的筵席已经准备好,牛和肥畜都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宴。可是,那些客人还是不加理会,各忙各的:一个到自己的田里去,一个到自己的铺子作买卖,其余的抓住那些仆人,拳打脚踢,凌辱后将他们杀了。国王就大为震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市。然后他对仆人说:我的筵席已经齐备,但是先前所邀请的人不配享受。


3.    现在你们赶快出去,到城里的大街小巷,将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都带进来筵席。不久,仆人回话说:主人,你所吩咐的已经办好了,可是还有许多空位呢!主人就对仆人说:到马路和陋巷上去,凡遇见的人都催促请他们进来,坐满我的喜堂。于是仆人就到街上去,把任何碰到的人,不论好坏善恶都请来,喜宴上就坐满了客人。


4.    国王出来会客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没有穿喜宴的礼服,就问他: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个人无言可答。国王就吩咐侍从:将他的手脚都捆绑起来,扔到外面的黑暗里去。在那里,他要哀哭,咬牙切齿。最后,主耶稣说:(能够进天国的人)被邀请的人多,但被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22:1-14,路加福音14:15-24)


5.    大家看完后,会否觉得有点奇怪,没有穿礼服为甚么不能进天国呢?在当时的文化风俗里,喜宴上的礼服是主人预备的,如果不是国王对筵席上所用东西各样都齐备好了,所有在街上被抓进来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客人那里有时间准备礼服,又那里有金钱预备礼服呢?这样,那一位客人才会无言可答,因为其他所有客人都穿上礼服,不然他一定有很多说话可以讲。需要了解,这是一个天国的比喻,明白才能领悟进天国。


6.    穿礼服可以解释为人的善行或人自己的好行为吗?当然不能,因为国王亲自吩咐仆人往大街小巷上去,凡遇见的人都请来赴席,明显是不论好坏善恶都邀请来。从上文下理,国王的那些仆人全都是忠心仆人,但是,有些被邀请的客人就非常失礼……。那么,进天国必需穿的礼服代表甚么呢?就是指穿上神的义袍。为甚么进天国并不是根据人的善恶好坏或人自己本身的善行好行为呢?在我们因信耶稣基督的时候,天父是算或称我们为义人(因信称义),使人由于信主耶稣而蒙赦罪。我们得着义人的称誉,并不表示我们有着人完全的公义及正义,而是指得着神的义。意思是:并不表示神是一只眼开着,而另一只眼闭着地对有犯罪的人说:你是一个完全遵行公义及正义的人,你所有犯的罪我都看不见了。而是神将主耶稣基督的义,就是神的义袍赐给了认罪悔改的罪人披上,因着信主耶稣而得着神的义,并不是人的义,我们便称为或成为义人,使人由于信主耶稣而蒙赦罪。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所有的义、人一切最好的爱心的善行,好像是一件破烂、污秽、穿洞的衣服,要除去、脱下,才能穿上神的救恩衣服就是披上神的公义袍子。(以赛亚书64:6,61:10,罗马书3:21-26)


7.    另外,有人说:「天主教所宣讲炼狱的道理,并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祂的救恩是完全的,但人对救恩的接受却未必是完全的。比方:天上的雨水很充沛,但每个器皿能盛多少雨水?便要看这器皿有多大,还要看这器皿是否充满沙石。因此这个器皿能盛载多少雨水,与雨水的多寡无关。同样地,人是否愿意接受救恩,也与救恩是否百分之百无关。而人若要经过炼狱净化的阶段(净化:当然有点儿辛苦),这也是属于人的部份,并不意味着天主的救恩有任何不济。」这个道理是错误的,因为他的意思是明示或暗示着,人对基督救恩的接受却未必是完全的,人对基督救恩的接受因为未完全,便可能只接受到十份之一、十份之二、或十份之三基督的救恩。问题是看你自己是一个大器皿,还是一个小器皿,小器皿就只能盛载十份之一、二基督的救恩,大器皿就可以盛载着十份之七、八基督的救恩,然后到炼狱去被火烧、净化,净化的时候当然有点儿辛苦。另外还有一个小问题,如果一个极小的器皿,而且充满沙石,只盛载着百万份之一基督的救恩到炼狱去,他是否仍然被称为得救呢?当然大家都明白救恩不能够用十份之一的数目来量化,就算改转用很多、很少、极少的字眼来代替,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抺去天主教的道理,就是将已经得着基督救恩的人,胆敢(够胆死)将穿上神的义袍的人(并不是人的义行),放在炼狱里被火烧、净化的意思存在。


8.    此文章命名为「进天国不需要经过炼狱」,版权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费转载,也可以免费使用电邮、电话短信、放在讨论区或学校自由讲场论坛,与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请不要做出太多垃圾电邮。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请电邮回复作者。如要翻译此文章作免费分发用途,欢迎与作者联络,以便跟进。(笔者书评中引述的书目,并不代表笔者立场,只供读者参考:和合本及现代中文译本圣经,徐锦尧神父《新答客问──答复基督教朋友的质疑》)


作者笔名:巴拿巴 (Bal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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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gxxx    时间: 2010-7-19 21:56

hehe
作者: 南宁创联    时间: 2010-8-11 14:51

不是很明白。。。。。
作者: romandy    时间: 2010-10-9 03:33

omg is it true?!
作者: wangjunx32    时间: 2010-10-11 02:06

真讲究


作者: xdeusajp    时间: 2010-12-27 20:31

怎么这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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