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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券商VS创投 资本“接力”大于相互竞争 [打印本页]

作者: toocfatoo    时间: 2011-5-20 18:44     标题: 券商VS创投 资本“接力”大于相互竞争

券商欲“试水”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被普遍认为会对创投业产生较大冲击,但有创投专家称,券商的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在初期肯定会集中在Pre-IPO(投资于企业上市之前)项目上,与投资早、中期企业的创投不会形成过于正面的竞争。管理层的意图是让券商成为中国的PE(Private Equity,即私募股权投资),而不是单纯的VC(Venture Capital,即风险投资)。
PE与VC界线模糊
人们之所以担心创投与券商的竞争,是因为他们混淆了直接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的概念。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的孙昌群博士说,这二者其实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直接股权投资在国外被称做PE,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包括风险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主要提供企业改制、金融改革时所需资金)和Pre-IPO资本(提供正式公开上市之前所需资金)。PE在中国的定义多以狭义为主,即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有权益资本投资,以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主要提供企业稳定发展之后,进一步扩张所需资金)为主。
VC则属于一种特殊的直接股权投资形式,与狭义的PE有三方面的区别。一是投资阶段不同,风险投资主要投入风险企业的种子期、初创期;二是投资时间不同,风险投资从投入到退出的时间更长,一般在5—8年之间;三是投资规模不同,风险投资的规模一般不大,特别是天使投资规模更小。
此外,PE与VC的投资理念、投资特征等也有很大差异,但由于二者都是以非上市企业为投资对象,在实际业务中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很容易被混淆。
资本“接力”
深圳创新投研究策划总部副总经理李夏说,券商与创投两类机构关注的领域、定位都不尽相同。券商是Pre-IPO项目做得多一些,创投则是早中晚期项目都做。
孙昌群则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与其说券商跟创投是跑道上相互竞争的两个选手,不如说二者是同属一个队伍的接力赛运动员。
而在这场资本的接力赛中,券商面临的直接对手可能并非国内的创投机构,而是国际上的PE巨头。例如,软银亚洲赛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盛大,凯雷投资携程,摩根等三家投资机构投资蒙牛,高盛等投资尚德电力,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投资案例都出自国际PE之手。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优质公司之所以要借助外资PE机构进入资本市场,与“中国PE”的缺位也不无关系———在公开发行市场与直接股权投资市场之间,我国多层次市场缺失了一个细分市场环节。孙昌群分析,管理层放行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政策意图就是要补上这一环,让券商成为狭义的PE。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要研究建立合格投资者与私募发行之间的对接机制,形成与公开发行市场互为补充的私募发行市场;证监会研究中心负责人祁斌也曾指出,为应对境外交易所对我国潜在上市资源的激烈争夺,当前应深化发行体制改革、探讨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而券商做直接股权投资,成为狭义PE中的并购资本、夹层资本、Pre-IPO资本,正好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风险企业形成资本接力关系,保证了创业企业资本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从而形成直接股权投资市场与公开发行市场的对接。
有利于创投业发展
从整个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券商做直接股权投资对创投业是有好处的。作为Pre-IPO资本,它能够加快风险企业上市进程;而作为并购资本,它又可以收购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帮助风险资本退出。这两方面都进一步疏通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此外,券商进入直接股权投资,还扩大了风险资本来源的渠道。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现在的形势说,一方面,券商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只有创新类券商才能做,而现有的创新类券商只有17家,就算他们是创投的竞争对手,这些对手也非常有限;另一方面,Pre-IPO市场、狭义的PE市场如此广大,券商未必就会跟创投去争抢早、中期的项目。由于在人才储备、经验积累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券商在初期肯定是以Pre-IPO项目为主,起码在两三年内不会与创投形成竞争。如果真要说竞争,那也是在晚期项目上的竞争,这其实是创投在做PE的业务了。
李夏说,同属一个“接力队”的券商和创投,应该是合作大于竞争的,以后会跟券商“有很多联合投资的机会,有项目大家一起做”。而几位创投业人士则表示,有竞争是好事,这样大家会更注重“内功”的提高,也将促进创投机构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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