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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权证会计处理左右券商年报收成 [打印本页]

作者: 布鲁斯    时间: 2011-5-28 02:50     标题: 权证会计处理左右券商年报收成

尽管创新试点类券商在创设权证上忙得不亦乐乎,但他们的财务部门似乎并不那么兴奋———2005年将结束之际,超过10亿元的权证创设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问题至今仍毫无头绪。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今年整个证券行业惨淡经营,权证创设对于创新试点券商是最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权证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左右着这些券商财务报表的损益情况。
  
数据显示,除目前尚未发行权证的中金公司和刚刚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国都证券外,其余12家创新试点类券商2004年度共亏损2.54亿元左右。
  
由于今年以来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券商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表现不容乐观,而今年大部分时间IPO和再融资的暂停使券商的投行业务也表现不佳。
  
业内人士预期,券商今年的传统业务利润可能低于去年,甚至创出历史新低。据悉,某创新试点类券商2004年全年净利润为3047万元,而今年前八个月则亏损8341万元。在全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创设权证的利润能否在今年的会计报表上得到确认对券商报表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据悉,权证会计难题主要在于如何确认收入与成本。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可以借鉴香港的方法,将权证和权证对应的正股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收益,这样做的好处是促使券商从整体上考虑创设权证的风险与收益,但缺点也很明显:对同一权证不同券商可以通过估算不同的内在价值,来影响今年可以确认的权证成本,进而调节券商在不同年度的利润。
  
然而,另外一种观点也受到支持。权证的会计处理方式可以借鉴台湾的方法,将卖出权证的价格与会计期末该品种的市价之间的差价确认为收益,这样做可以使券商在会计处理上有统一的标准,但缺点在于:由于目前权证的投机性较强,按上面的原则有的券商创设的权证今年会确认为损失,但明年到期时则可能产生巨额盈利,从而造成年度间利润波动过大。
  
有资深注册会计师不同意上述两种方法。在她看来,权证具有一定的期权特征,券商可以将出售创设权证所得暂列为保证金,在权证到期时再计算损益,虽然这样做可能使利润在不同年份出现较大波动,但这比较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原则。
  
此前有机构测算,目前创新试点类券商创设权证的潜在利润在16亿元左右。如果按照香港的处理方法,粗略估计今年可以确认的利润有8亿元左右,券商可能扭转全行业亏损的局面;如果按照台湾或者上述注册会计师的方法,权证业务今年可以确认的利润几乎为零甚至亏损,可能令券商的报表雪上加霜。
  
据一位创新试点类券商产品创新小组核心成员介绍,由于权证业务是新兴业务,目前并没有适用于该业务的会计准则,各创新试点类券商产品创新小组负责人不但要忙于把握新的市场机会,临近年底又不得不考虑权证的会计处理问题。
  
创设权证的会计处理不仅影响券商的当期利润,还会影响到券商的税收及券商对创设权证的策略考虑。在会计处理方法不明的情况下,一些券商甚至通过回购注销的方式来确认今年的利润。新年的脚步已经临近,创新试点类券商迫切希望在权证的会计处理上得到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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