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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迅速崛起 [打印本页]

作者: Asset    时间: 2011-5-28 04:04     标题: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迅速崛起

记者从中信证券获悉,“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月8日正式面市,到目前为止,运行时间尚不足一年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达到11只。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确是理想的理财产品,但要对此类产品发展规模进行扩大的话,一定要考虑公司的净资产情况。
据了解,去年发行的10只集合理财产品,有9只在当年实现盈利,累计分红已超过亿元。其中,东方红1号、光大阳光、招商基金宝、国信金理财等均有上佳表现。例如,截至1月12日,东方证券东方红1号集合理财计划的净值已突破1.15元,这一净值增长水平与2005年股票型基金净值增长冠军不分伯仲。而其他配置型和货币型集合理财产品的净值增长率也不逊同类基金。随着创新试点券商和规范类券商的扩容,券商集合理财已经成为赶超基金不容忽视的力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与基金产品,谁优谁劣?中信建投证券营业部投资策略分析师梁健芬表示,两者各有各的长处,主要看投资者的喜好。以中信理财2号为例,它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固定收取1.5%管理费和0.15%的托管费。费用略高于货币市场基金(0.33%的管理费,0.25%的销售费,0.10%的托管费)。与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参与门槛相对较高,限定性产品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10万元,但它的预期收益率可达到7~8%,一般的基金收益是不可能这么高的。所以主要要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者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更倾向于购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因为大多数券商都用自有资金参与了集合理财产品,例如,光大证券阳光1号和东方证券东方红1号自有资金参与比重均为10%;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1号与招商基金宝的参与比重则都为5%,最高不超过1亿。由于有自有资金参与,券商将与投资者共担风险,如果出现亏损也会是先亏损券商自己,这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产品扩张受限公司净资本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在该《办法》中,对证券公司发展定向和专项理财资产管理业务是鼓励的,但要求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的集合、定向和专向理财规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20倍和30倍。
目前已有15家证券公司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从已发行上市的集合理财产品情况看,长江超越理财1号、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金理财”集合理财产品、华泰证券“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海通稳健增值计划等,其“自有资金”扣减对其公司目前的净资本影响不大,但如果此类产品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的话,将可能对其公司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
《办法》的出台对以净资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证券公司今后在资产管理类新产品开发设计时,净资产将是一个首要考虑的问题。不过这并不能阻止证券公司发展理财业务的步代,光大证券营业部电子商务业务负责人邹靖雯告诉记者,本月18号光大证券将推出第二只理财产品“光大阳光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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