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QDII即将开闸 中外机构为争夺业务已暗中较劲
[打印本页]
作者:
orangebaby
时间:
2011-5-30 01:05
标题:
QDII即将开闸 中外机构为争夺业务已暗中较劲
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即将开闸前夕,中外机构为争夺其业务机会已开始暗中较劲。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刚在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开设公司投资者户口,3月底才进入中国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就表示,“正在积极争取社保基金在香港投资的相关业务。”
这不是BBH不小心泄露出的野心,之前雷曼兄弟、瑞银集团等外资投行早对中国实行QDII制度带来的机会窥伺已久。
银行圈地托管
资金托管业务首先成为内外资银行争夺的目标,由于中国推出QDII的运作模式采取主托管行和副托管行的全球托管模式,其中主托管行为中资行,负责境内事宜;副托管行可以为外资或合资银行,主要负责境外事宜。
此托管模式能给中外银行都带来利益。由于国内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已经在境外有所投资,但预计未来增速加快; 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表示,“外汇局正积极考虑扩大外汇储备投资业务”;而上海一家机构对663位上海市民调查后显示,发现4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投资国外市场。这些巨大的对外投资增量将会带来托管业务量的增长。
但在全球范围内,资产托管业务也竞争日益激烈。目前国内托管业务最大的是中国工商银行,其业务目标是“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起步,QDII开道,实现全球化”,但在QFII制度推行之初内资银行已经输给外资银行。
到2005年底,外管局共给予34家外资QFII资格,其中工行托管的外资数量有9家,中国银行有7家,建设银行有4家,虽然从数量上看起来不少,但几乎所有大额资金都选择外资银行托管,例如瑞银8亿元投资额度全部委托花旗银行托管。在总共约60亿美元QFII额度中,外资银行托管额度近70%,工农中建交五家QFII托管额度占30%。
“QFII一役只能算是国内银行全球托管业务的练兵,真正的战役将在QDII打响。”工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周月秋对未来银行的托管业务充满期待,但与有着百余年托管历史的国际银行相比,我国发展仅8年的托管业显得十分稚嫩。
在QDII推出之前,外资银行已利用一种被称为“QDII雏形”理财产品与中资银行进行比拼了,渣打银行推出了中国市场上首个与海外股票指数相连结的外汇理财产品;荷兰银行推出了“国际商品指数挂钩结构性存款”及“香港恒生指数连动结构性存款”,汇丰银行推出了首度挂钩欧洲奢侈品股票产品。
内资银行当然也不想示弱,于是民生银行推出了挂钩世界杯概念股的外汇理财产品;中国银行借助自身在海外的众多网点,推出美元9个月期“桶桶金”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运作模式是:国内投资者以存款形式存入发行机构国内账户,而发行机构再用其在境外的等值资金去购买相关产品,获得收益后再通过发行机构国内账户转到国内投资者账户。
常规业务?
目前国内监管部门仍未下发关于QDII产品设计、运行模式等具体指引和操作细则,但基金公司和券商早就开始就QDII产品设计进行积极备战。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先走一步。3月底,中金公司作为目前惟一有资格进行受托外汇资产管理的券商,其首笔受托管理资产300万美元已经获批汇出境外,在海外市场进行了投资。
中金公司的海外投资类似于大户专户理财的模式,大客户可以在中金公司处开设专户,由客户选定托管行,而中金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在境外投资运作。
大多数投资者将因为资金规模和投资经验限制无法如此操作,但他们可以通过一种类似集合理财的产品投资境外,基金公司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基金公司通过设计一些投资境外的产品吸引投资者认购,然后依据基金契约在境外投资,投资收益则按照基金契约规定分配给投资者。
“国内不少基金公司都在做方案”, 不少基金公司人士都承认,以华安为代表的基金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QDII项目组,对QDII的产品设计、募集、运行都作了详细准备。
在产品风险类型上,据悉华安基金初步选择推出的首只产品以海外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这与之前银行推出的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类似,风险较低但收益稳定。
“但这与管理层的想法有些差距,外管局的想法是在未来把QDII作为一项常规业务发展,他们希望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吸引有经验的投资者海外投资,并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来控制投资风险。”北京一位合资基金公司人士说。
“基金公司应该根据自己专长和客户的要求来设计产品,国内基金公司主要擅长股票投资,所以他们不仅要做固定收益产品,也要做股票类产品。”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认为,“前期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多数投资在债券上面,效果不是十分好。”
在QDII投资地点选择上,一些国内人士认为应“先区域投资,后全球投资”,而香港就是首选之地,之前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也提出,“内地的投资者对香港的市场也较其他的市场更熟悉,考虑先集中投资于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达到内地资金有序走出去的目的。”
“但其实QDII不仅仅针对香港市场,它是针对所有的成熟的国际市场而言。”袁淑琴说,“就如当初QFII制度一样,QDII制度推行不会对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的估值产生很大影响。”
“两个市场的资金来源、投资渠道、投资选择都是分开的,同时两个市场的评估水平也有差异,比如都是对红利股的投资,由于评估标准不同,国内投资者与国际投资者的偏好会不一样,而且两个市场投资理念肯定还会存在差异的。”袁淑琴称,“QDII制度至少能够把国内的基金公司带出去,达到国内基金公司与国际接轨的目的。”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