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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证监会严审定向增发 宏达股份成节点 [打印本页]

作者: huangj    时间: 2011-5-30 01:33     标题: 证监会严审定向增发 宏达股份成节点

12月7日、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宏达股份(600331.SH)遭到了集中抛售,总成交量53万手,跌幅接近20%。“公司的定向增发方案没有过会。”12月7日,宏达股份一位高层称。在他看来,这是公司股价大跌的“罪魁祸首”。
同时,来自接近证监会人士的消息显示:对于一哄而上的定向增发,证监会的审查将越来越严格。
截至12月4日,公布定向增发方案并等待审批的上市公司达184家。
完美的方案
“这是一份堪称完美的增发方案,大股东用现金认购,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没过会。”宏达股份上述高层称。
7月初,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大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宏达发展)定向增发不超过1.2亿股,宏达发展全部用现金认购。
宏达股份给出了三个募集资金的理由:一是投资一个年产20万吨的锌合金项目,拟投入资金9.66亿元;二是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拟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三是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收购兰坪县矿业开发总公司的相关资产,收购总价款为2.4亿元。
对于宏达发展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完美”的方案。
“公司完成股改后,宏达发展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6.92%,这使得公司的控制权极有可能旁落他人。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宏达发展的持股比例将从26.92%上升到43.28%,避免潜在恶意收购的威胁。”上述高层称,对于长期陷入债务困境的公司来说,有3亿元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可以改善财务状况,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财务费用1755万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虽然可以节约一部分财务费用,但是,增发后仅相当于增加每股收益0.033元,而且,公司所投资的项目,预期收益并不乐观。
公司在公告中也承认,“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经营业绩既定、总股本提高28.85%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将摊薄22%。”
“这可能是方案没有获得通过的直接原因,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证监会的一贯原则。”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同时,公司公告称,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即13.22元/股。
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于7月3日发布,而此前的20个交易日中,公司的股价从6月5日的17.46元下跌到了6月14日的12.84元,跌幅达26%。
“不排除有人为操纵的可能。”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目前,证监会的书面通知还没有到,方案被否,是什么原因还不清楚,公司可能会对方案作出调整,也可能放弃。”宏达股份的上述高层透露。
宏达股份的困境
“如果放弃定向增发的话,大股东还可以采取其他途径增加对公司的控制权。”宏达股份的上述高层称。
可是,宏达股份的财务困境可就没这么容易解决。
多年来,伴随着大规模的扩张,宏达股份的流动负债一直居高不下。公告显示,公司在2003年-2005年的总资产增长率分别达到28.67%、50.55%和48.67%,2006年中期同比增长了21.66%。公司的流动负债在三年中分别达到了11亿元、17亿元和27亿元。至2006年6月,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在22亿元高位。
“这些年,公司一直在大规模扩张,很多扩张所用资金以借短债为主,前期投入太大,目前很多项目还没有产生回报,这造成公司的负债率很高。”上述高层认为。
上述业内人士则认为,公司以借债的方式实现扩张,给公司的财务带来很大的风险。
宏达股份上述高层却认为,“每个正在扩张的公司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况且,公司还有土地资产,应该可以渡过难关。”
但是,机构投资者可能就没有这么乐观了。盘面显示,12月7日、8日两天,宏达股份遭到了集中抛售。
“抛售公司股票的很可能是先知先觉的机构投资者,普通投资者不可能这么快就得到消息。”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12月7日的疯狂抛盘中,常被敢死队关照的天一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榜上有名。
给增发热潮降温
事实上,宏达股份的遭遇绝非偶然。
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近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一哄而上,使得证监会对此的态度变得谨慎。”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4日,已经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尚待审批的A股公司达184家之多,获批的公司仅有35家。
“今年5月,证监会公布新修订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简化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表决等环节,初衷主要是希望藉此快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中信证券高级副总裁徐沛称。
统计显示,其他再融资方式中,今年来公开增发的公司有7家,配股仅1家,发行可转债或分离交易可转债的5家,合计融资69.87亿元。而定向增发的合计融资额超过2000亿元。两相比较,定向增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
但热潮背后,隐患也逐渐显现。
“全流通之后,整体上市和大股东注入资产成为一种潮流,从某种意义来说,整体上市是某些大股东的最后一次圈钱机会。现在的定向增发包括资产评估在内,中间会经过很多环节,容易出现监管漏洞。”上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认为。
徐沛认为,定向增发中,机构投资者的禁售期只有12个月,这很容易成为其套利机会,而且,由于信息披露的简化,流通股股东无法明确判断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利弊,对于市场一致看好的公司,散户却无法取得与机构投资者同等的认购机会。
英大证券总经理助理刘国宏认为,新的管理办法没有对定价基准日作出明确界定,这很容易为上市公司操纵增发价格提供空间。
事实上,早在7月末,证监会就发出了《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定向增发的主要参与者———基金公司———投资定向增发予以严格规范。近日,又有几名保荐人因定向增发所提供的文件过于简单而遭遇尴尬。
今年下半年,申通地铁(600834.SH)和宏达股份等四家公司的方案被否决。与此同时,更多的项目处在等待之中。“我们这边几个定向增发的项目都被搁置了。”上海某券商的一位高层称。
种种迹象表明,证监会已经开始对定向增发相关政策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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