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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唐万新证词亮相“德恒案”庭审现场 [打印本页]

作者: lcw77    时间: 2011-5-30 15:04     标题: 唐万新证词亮相“德恒案”庭审现场

作为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金融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8.89亿元、昨日在重庆市高院正式开庭审理的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吸引了几十家媒体现场旁听。
昨日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就德恒证券是否具有合格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而一份由德隆系重要人物、原上海友联总裁唐万新出具的证词,则颇受瞩目。
德恒是友联的傀儡
昨天在法庭上,对于德恒证券受上海友联操纵、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一事,德恒证券多名高管均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曾参与、指挥、决策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却不予承认。“不知道”、“不清楚”,这是庭审现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德恒证券原总裁韩新林辩称:作为上海友联的一个棋子,德恒证券从来就不具有独立资格,自己作为总裁无权管理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投资业务,自己在2003年5月之前,甚至不知道公司这块业务开展的情况。事后得知,该部分计划都是由友联制定并下达指令的。
德恒证券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刚表示,公司经营班子从未享受过应有的资产管理的待遇,友联不仅从宏观上对公司进行指导,而且对德恒证券也进行微观上的管理,友联的高层甚至可以直接越过德恒证券总部直接给下属营业部下达指令。王维刚同时表示,德恒参与买卖什么股票,完全由友联具体负责,作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的他却无权过问。
原德恒证券审计部总经理李普选称,德恒证券审计部门从来不对资产管理进行审计。据了解,友联每天召开资金调剂会,对公司管理的资产进行调剂。由此看,德恒证券不过是友联的傀儡。李普选同时表示,友联每天能够了解德恒的财务情况,并从三方面进行监控。其一是月度、季度报表;其二是每天报送的现金日报表;其三是友联在德恒证券安装的财务软件,以实时监控资金流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德恒成为了友联的提款机,甚至连公司高层也不能过问。
“资格“之争再成焦点
昨日下午举行的法庭举证中,德恒证券是否具有合格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公诉方称,德恒证券从未具有合格资产管理资格,其管理的资产业务是违法、违规的,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对于这一定性,韩新林的辩护律师陈敢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根据证监会2002年3月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德恒证券业务范围应该比照综合类券商的资格进行,并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虽然期满后德恒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未获得证监会批准,但其在2002年9月之前应该是有资产管理资格的。
庭审期间首次公布的一份证监会关于德恒证券是否具有资产管理资格的回复函显示,虽然德恒证券在2002年比照综合类券商执行,但并不表示德恒证券就具有资产管理资格。对此,陈敢表示,证监会的相关说法是前后矛盾的,证监会对于德恒违规应负有责任。把证监会的回复作为证据,是明显不适合的。对此,法院表示,证监会的回复函是否作为证据,需要经过合议之后再行定夺。
唐万新证词浮出水面
昨日举证阶段,由公诉方提供的一份原上海友联总裁唐万新的一份证词也浮出水面。
在该供词中,唐万新详细披露了德恒证券以及实际控制人德隆国际一些鲜为人知的利益纠葛。唐万新在证词中称,上海友联成立于2001年1月,在成立1年时间里就做到了40亿元的资产管理规模。由于2002年期间曾发生客户游行以及冲击营业部事件,上海友联疲于应付,唐万新不得不亲自担任该公司总裁,并展开一系列的融资活动。唐万新的证词证实,在其安排下,德恒证券被纳入了德隆整个资金运作体系,而上海友联每天展开的资金调剂会就是在其提议下召开的。
昨日仅仅是德恒案件的法庭调查举证阶段,随后将进行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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