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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复制基金争议:论据是基金公司地位 [打印本页]

作者: chaojimali    时间: 2011-5-30 15:09     标题: 复制基金争议:论据是基金公司地位

尽管此前其他基金公司和基金分析师们对“复制基金”颇有微词,但是目前看来“复制基金”最终有可能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这也暗示着在这次针锋相对的利益斗争中,支持“复制基金”的基金公司强势地位被再次认同并得到巩固。
对于“复制基金”争论焦点在于基金能否被复制。反对者认为,新基金可以复制老基金的一系列条款,但是老基金的股票资产是绝对难以拷贝的。“如果两只基金的契约雷同,那么它们的股票池就应该相同,如果新基金建仓了老基金持有的股票,那么无论是有意还是巧合,新基金都很难摆脱帮助老基金拉升净值的嫌疑。”一些基金公司人士对“复制”给予了抨击。他们还质疑:“如果老基金的第一只复制基金的净值也很高,那么老基金还能有第二只复制基金吗?”
支持方则表示,发行复制基金主要是为保护原版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持续走高的行情中,大规模申购老基金对老持有人是不利的。复制基金能达到两者兼顾的效果,既照顾到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又使得新投资者可以选择与老基金相同的投资风格。
双方还纷纷列举了国外的经验,一说国外顶级基金公司有复制基金的先例,一说在国外老基金的持续营销是主流。
实际上,复制基金无非是基金公司增加所管理资产规模和收益的方式之一。而争论的双方都难脱离所处的利益群体。
当然也有更多的业内人士关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他们认为,基金投资和投资基金均是一种长期行为,更应该促进业绩和规模比翼双飞的良性循环,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变现圈钱。
他们还担心,如果有复制基金出现,那么老基金的持有人会不会赎回,然后再投资新基金呢?在赎回的过程中,后赎回者必然会有所损失;如果同时赎回,谁又来保证基金、基金公司乃至整个基金行业的稳定呢?
银河证券的基金分析师胡立峰首先从法规方面分析,“复制基金”实际上是发行一只一模一样的基金。只要是独立的基金并符合全部的基金法规就可以了。
他更倾向于沿用业内一向推崇的市场化方式来看待复制基金。他称,至于市场是否喜欢,复制基金是否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那是营销的事情了。
一业内人士还表示,如果在复制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宣传资料中提及了被复制基金的过往业绩,那么可能会触犯基金法规中相关规定。
整个基金行业就是在不断规范和创新中发展起来的。“复制基金”获得证监会的批准,表明证监会是支持这种创新的。从以往基金行业的实践来看,往往是创新在前,如和
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一些法规等。
但是在创新中,强势基金公司有着明显的优势,他们往往敢率先进入模糊地带,如基金承销债券等,而弱势基金却没有这方面的实力。这导致基金公司的强弱分化不断加剧。
绝大部分创新是有利于拓展和改善基金行业的生存空间和环境的,但是同样需要行业的规范者掌舵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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