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券商直投轮廓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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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iyue1982
时间:
2011-5-30 20:20
标题:
券商直投轮廓显现
直接股权投资这块“肥肉”吊足了各大券商的胃口。记者经过调查得到的信息显示,目前券商做直接股权投资将有三种可能路径,而最终管理层会采取哪一种或者几种并行,对整个业务的发展方向都将起着决定性作用。
就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各种关于券商参与直接投资的研讨会开过数次,监管层也数次表态将进行试点,并要求券商上报相关方案。然而至今,仍未有官方正式的有关试点开始的消息。
不过已经有人抢到了先机,比如中信证券,其董事会已同意公司与胜达国际集团(SICO)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境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甚至有消息表明,其已经开始在各地进行项目储备。
“运作模式还没定,还要等证监会批,看是以基金的形式运作还是以公司的形式运作。”中信证券人士告诉记者。
用自有资金做直投
“公司内部各个相关部门都想做(直接股权投资),所以到现在还在协调,具体实施方案都没定下来。”
一创新类券商人士告诉记者,比如自营、投资、固定收益、收购兼并等业务部门都和直接投资有着相关性,都想得到这块油水很足的业务。
这家公司的直投业务准备工作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直接授意下进行的。据了解,协会曾下发了一个关于《证券公司讨论研究并上报直接股权投资方案的通知》。
该通知对券商直接投资的核心要求有三项。一是券商资质,即“具有主办报价券商资格的创新类券商”。这也符合协会相关领导曾提到的“对券商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将进行资格管理以及额度管理”的原则。
二是券商投资方向,要求是高科技园区企业即可,至于其今后是上主板,还是中小板、三板,甚至上国外,都没有限制。
“这样退出渠道更多,券商的获利空间就更高。”上述人士表示,在他与园区企业接触过程中,有些小企业做得很好,也很有前途,如果能规范起来运作一下,可能就起来了,符合条件就可以上市。
从这个角度看,券商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部门做这个业务显然更有优势,因为其在做企业上三板挂牌的过程中,对企业资源积累较多,对园区企业状况也有较深了解,对企业尽职调查都做了一些投入,“如果利用起来肯定会做得最好。”
三是券商股权投资方式,为定向增资。四是券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没有说可以募集资金,如果募集资金就要像基金一样要披露用途的话,完全没有意义募集资金。”上述人士表示。
而用自有资金做直接投资,显然让证监会有所顾忌。
这里面的道德风险,如何确保其把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如何做好客户资产保护,都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其次是券商自有资金从量上讲是相当少的,还要做很多业务,再拿出一部分做风险投资还是有风险的。
“资质”和“方案”
“中信拿出来做直接投资的那部分钱也是自有资金,只是另外找了一个合作伙伴。”
一位也上报了方案的创新类券商人士表示,这如果按协会的要求大概算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不过从目前证监会的态度来看,倒不存在问题。
“证监会将在净资本为核心的指标监控体系下进行券商直接投资试点的审批。”一位接近管理层人士表示,“现在主管券商直投业务的是证监会机构部,其要求券商上报方案,并未限定资金来源是自有还是募集,也未限定具体投向及目标。”
“证监会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公司资质和直投方案的可操作性。”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在考察方案过程中,证监会对有意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证券公司资质进行整体的考量和评估,尤其是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其次才是对直投方案的业务模式进行评估。
现在,中金、中信、中银三家券商的方案初审过关。尤其是中信这种独立于公司的操作模式很可能最终通过。
“独立于公司的运作模式,会使得风险得到有效隔离,还可以借鉴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和境外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经验,以提高运营效率。”上述人士表示。
而对券商参与直接股权投资的监管,从现在的操作情况看,很可能采取市场化的方式。
比如证券公司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其向监管机构申请该业务时,即制定好专项理财计划的整体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额度、整体资产配置比例和具体运作规则),监管机构对这些整体业务规则进行审核,通过后授予其按照这些规则开展业务资格。
而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对于每个具体项目监管机构仅进行合规性审查,只要该项目各方面情况遵循了整体业务规则,即可进行投资。
借道标准化基金
“我们正在研究一种标准化的基金产品。”
证监会市场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正在考虑,允许券商参与创建这样一种新式基金,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目标,从而实现创投业务的开展。
上述人士所称的“标准化基金产品”,即是“封闭式非上市股权基金”,是一种非公司型的基金,不按照国内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而是投资非上市股权,但券商不能独立运作此基金。
另外,基金本身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比如代办股价转让市场等。
“现在我国有很充足的流动性,很多基金可以用这种形式吸纳一些资金。”上述人士表示,国外的类似基金动辄几十亿美金,而现在国内的最多5亿、10亿,利用场外市场扩大规模很有益处。
同时,这种封闭式非上市股权基金针对的是机构投资者,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其所在的场外市场,都有自律机构在监管,有一定的规则和很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因而规范性会更强。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券商资金参与创投的风险。
无独有偶,深交所副总经理宋丽萍在“首届招商证券论坛”上称,深交所正在研究关于“证券公司试点股权投资基金”的配套措施,相信部分优秀券商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后能进一步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券商最终将以何种路径吃到直投这块肥肉,要看机构部的统一安排。”协会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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