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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惕“逆向激励” [打印本页]

作者: bingbingliang    时间: 2011-5-30 23:28     标题: 警惕“逆向激励”

7月20日,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又一次使出宏观调控的组合“重”拳,宣布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整为5%,同时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一切表明中国政府为降伏“流动性过剩”而不懈努力。
7月21日,《人民日报》、《金融时报》都刊登了文章并发表“调控主要针对物价增长过快、经济总体过热,专家称不会造成股市剧烈波动,运行趋势不会发生重大改变”的观点,以安抚广大股民“躁动”的心。事实上,此行实乃“多此一举”,看似“利空”的消息却得到了股市“连续两个交易日上证指数增幅8%、深证成指增幅11%”的反馈。虽说政府不希望看到其宏观政策对已经历一段时期调整的股市再度“落井下石”,但如此 “南辕北辙”的局面还是始料未及。
企图通过上调利率来缓解“流动性过剩”压力的做法在今年已经是第三次了,而大多数时候股市非但没有停下匆匆的脚步,却像被注射了一针“兴奋剂”似的,向着相反的方向撒腿狂奔。政府的调控政策非但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反而“逆向激励”造成了情况的进一步强化。逆向激励是指政策设计的初衷与其实际效果截然相反的状况,经济学中对此的解释是政策制定者传递的信息,或者得不到大众的正确理解,或者“不可信”,个体会基于他们自己的判断做出效用最大化选择,而选择行为的集合从宏观上表现出“事与愿违”的效果。逆向激励政策不仅会导致局面进一步恶化,更加严重的是它将有损于政府的信用,信用的丧失又会强化逆向激励带来的后果,形成恶性循环。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所说,“出台一项糟糕的政策并不难,难的是改变这一政策所要花费的精力与成本。”

“勒紧缰绳”反而激怒“疯牛”
进入2007年,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狂潮持续升温,为了达到降温目的,管理当局从1月5日到3月17日接连颁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严控资金、加强对券商基金监管等“九道金牌”,但如此密集的政策调控也无法抑制股民的投资热情。进入5月以来,相关部门再度亮剑,“加强投资者教育,防范市场风险”、“上调准备金率和利率”、“买者自负再次落实投资者教育”三令齐发,可收效却并不明显,直到5月30日“上调印花税”的出台,就像一把利剑,直击“疯牛”的心脏,股指掉头猛栽。
就在人们认为牛市行情从此烟消云散、偃旗息鼓时,“疯牛”在瘫痪了五天以后,又重新站了起来,并以更加迅猛的势头向前冲,截至2007年6月13日收盘时,上证指数已恢复到4176.48点,而深圳成指更创出了13984.59点的新高,政策的颁布非但没有起到预期效果,反而拉开了新一轮上涨的序幕。
在这个过程中,政策发生一些变化:“印花税”政策出台给股市造成重创以后,相关部门又采取一系列“救市”措施,三大报的“牛市格局长期不变”联合宣言以及承诺“三年内不会增收资本利得税”。这些虽然短期内的确能起到稳定市场信心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也会限制政府在今后股市调控上的态度和方式。
表1采用上证指数每日收盘价指标,通过事件研究法分析了政府部门股市“降温”政策的实际效果,从表中可以清楚看到,总体上这些政策并没有起到明显的“降温”作用,反而传递了“中国政府不会对股市采取强硬措施加以控制”的信号,逆向激励了投机的狂热。而当人们看不到措施的成效,政府的威信和信用也就一点点被蚕食。
为什么投资者对政府所发出的信号置若罔闻?降温政策却起到了逆向激励的副作用?如果把政策信号的作用分解为两部分来看,那么第一部分可以说是该政策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作用,第二部分则是该政策给投资者所带来的关于政府未来调控资本市场的预期。在股市持续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政府上调利率以及发行国债等手段根本无法吸引“逐利本性”资本的兴趣,因此这些政策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而明知道收效甚微仍然坚持出台类似政策,传递给投资者的信号就是“办法不多,决心不够坚定”,于是又逆向刺激其更加肆无忌惮地热炒下去。

“逆向激励”政策何其多
为什么每次看似“治标”药方却不能起到很好的疗效?上调利率旨在促使入市资金回流到银行,为何屡屡失效?
对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由于个人资金量不大,因此放在银行收取利息收益是肯定没有放在股市里放手一搏来得多来得快,尤其在持续时间较长的“牛市”中,实际风险是被“过度自信”的具有乐观精神的人们所低估的。老百姓本着牛市中“快速致富”的愿景,都把自己的钱放入门槛很低的股市,集腋成裘,因而造成了股票市场“泡沫化”局势。另一方面,政府的利率政策以及国债等根本无法吸引资金量小的老百姓,其所针对的适合对象只是资金量庞大且追求保值增值的机构或者企业资金。而失效的“政策”却反而提醒广大老百姓,政府鲜有办法真正抑制股市泡沫化进程,因而就会逆向激励投资者持续给股市加温,并且,了解了广大老百姓的这种“博弈心态”的机构资金也会顺势而为,将自己庞大的资金注入股市,反而进一步助长了投机风潮,放大了逆向激励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要避免逆向激励的发生,政策必须分清其针对对象,才有可能做出适合的决策来。
此外,不只是针对股市过热制定的调控政策表现为“逆向激励”,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在监控、惩处和查办违规操作、打击内幕交易、建老鼠仓等事件上面所采取的措施也有不足之处。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很多因素尚不健全,在遇到牛市暴利刺激下,诸如资金违规入市、虚假信息披露、爆炒内在价值为零的认沽权证的投机行为等自然会增多,牛市往往成为富产违规行为的“温床”,大量违规行为也在考验着监管层处理和应对的能力。对于一些典型的违规案例的清查和处理,如果监管层不能做出公正处理,那么其示范效应非但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反而会逆向激励更严重的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以“杭萧钢构20万罚金”为代表的“逆向激励”事件会在很大程度上鼓励潜在的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的滋生和繁衍,也会给相关监管部门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可见做出一项正确的决策并不简单,而一旦宣布加以实施后,要控制或者消除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更加不容易。因此,做出决策必须谨慎,考虑问题也要全面,所谓“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消除“逆向激励”实现合理调控
出现与设定目标相悖的逆向激励效应,其主要原因是政策制定者没有预料到大众或者市场对政策做出的真实反应,而影响大众做出反馈的因素也是复杂多样的,只有全面了解这些因素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措施,以达到预期效果。以下列举出一些可能影响大众的决策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
(1)解决逆向激励的重大基础:“言出必果”的政府信用。
政府信用在一个不成熟的初级市场无疑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政者应惜之如金,每次政府所出台的措施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在公民心中是否可信,也就是说,公民会权衡历史上政府是否“言出必行,行之必果”,可靠的信用会像一根神奇的“磁铁棒”,会将无序扰动的公民预期合成统一方向,而此合力就会使政府政策的实施变得更加容易。
(2)治理力度是“浅尝辄止”还是“见血封喉”?
诸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监管部门对类似的案例总体态度和决心,如果做出的决策只能是“隔靴搔痒”,不触及问题的本质,也就达不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反而会助长违规行为进一步升级的情势。在“杭萧钢构”事件上,尽管政府面临主要责任人单银木等是新加坡国籍等法律上处置依据尴尬的局面,但做出“20万的罚款”的决定显然不够明智,甚至比不做出任何处置结果的负面影响还要大,对于非法所得,即使不能做到全部没收,也应该进行冻结并随时应对申请赔偿的中小投资者,以形成对主要责任人的震慑效果。中国股市发展到现在不到20年时间,在法制上还存在一些真空地带,从根本上讲,应该尽快弥补这些漏洞,这样才能有法可依,从容应对形形色色的违规操作行为。
(3)抑制逆向激励的“轻型”武器:前期调研和民意调查工作。
事实上,很多时候政府对于政策出台后的影响范围、引导方向和影响程度是很难估计的,比如印花税的上调所带给中国股市短期内剧烈的下挫就是政府始料未及,也是不愿看到的。政府不能够想当然认为自己所颁布的措施一定能够达成所愿,在执行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该措施中的漏洞,谋求非法的利益,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进行前期调研和通过网络、媒体、专家走访等各种渠道进行民意调查,就像一把机动灵活的“轻型”冲锋枪,有助于帮助政策制定者全面思考和分析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无法预先判定的可能影响大众预期的政策,尤其应该做到提前公示和采集意见,在对抽样调查对象所反馈的结果做出细致研究和分析以后,改进所要颁布的措施,这样能够尽可能减小政策风险,使之基本适用。
总之,解决逆向激励问题首先需要深层次地认识事物的本质,了解和掌握幕后的真相,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其次也要借鉴国外一些相对比较成熟的处理方式,加强疏导,从根本上消灭违规行为产生的环境和条件,而不是一味去“堵漏洞”,此外要建立严格、详尽和合理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执行有据可依,而执行是否能够顺利得以实施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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