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定向增发“考量”基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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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human
时间:
2011-5-31 00:19
标题:
定向增发“考量”基金流动性?
从喧嚣到平静,定向增发经过短时间的集中检验,渐渐走向了规范和理性。此时,作为定向增发的重要买方之一,基金的流动性却遭遇考验。
日前证监会要求各基金公司上报投资定向增发股票的相关数据,市场有些惶然。因为不久前,监管部门才刚刚对基金投资包括定向增发在内的流通受限证券专门下发文件,大意是说,要建立种种风控手段,明确责任,锁定风险等。这里的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有一年的锁定期,大量持有无疑会牺牲基金的流动性,如果所持股票锁定期间遭遇大量赎回,风险不容小觑。
此次摸底,是否有进一步加压的意思?对此,相关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此举意在提醒各方要关注潜在的风险,至于对基金参与定向增发限定最高比例,则是市场莫须有的猜测。
理由很清晰。首先,作为一种新的再融资手段,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注入优质资产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监管部门大力鼓励的。基金作为定向增发最重要的买方,限制其参与无疑会影响这一政策取向。其次,行业监管理念强调市场主体通过程序公正控制风险、分清责任,显然,轻易限定基金对某个具体领域的投资比例,有违已行之有效的市场化的改革路径。第三,目前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经验数据还并不充分,参与程度有多深多广,是否到了风险的预警点等,都还有待观察。
可见,当前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症结在于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问题,而这主要通过基金内部的风控来解决,重在内“疏”而非外“堵”。此前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专门发文,从公司风控部门、管理层、董事会、托管人等层面明确了投资决策程序,由于各主体被赋予了相应的责任,被市场评价为程序严谨、有的放矢的举措。
业界认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显然不是基金的价值投资取向,历史上也出现过3只基金一年之内的赎回率超过85%的情况。但只要是严格经过内部的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程序,经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后,就没有理由限制。事实上,这也正是监管的目标,即程序公正。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基金热烈追捧定向增发,看上的是上市公司诱人的溢价空间。但其中一个问题不容忽视,即目前参与定向增发的股票按市价估值并不一定合理,流通受限的证券在估值时显然应该有所折扣。日前监管部门也指出,这是需要改善的一个环节。但目前由于经验数据的缺乏,以及市场处于牛市状态,怎样的折扣才是公允的,还需要观察,在行业内达成共识后再加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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