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自乱阵脚的“职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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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45566
时间:
2011-6-13 11:11
职场潜规则
作者:
森林狼
时间:
2011-6-13 11:11
“告别了‘东亚病夫’
作者:
flyinggirl
时间:
2011-6-13 11:11
甚至一个比一个说得玄乎!
作者:
西北狼
时间:
2011-6-13 11:11
标题:
自乱阵脚的“职场潜规则”
浏览群书,发现现如今写“职场潜规则”的书目简直太多了,足以用“目不暇接”来形容!心里纳闷儿,这么多的职场“学问”,咋很难找到一处能像模像样阐释一下“职场”乃至“规则”概念的文字啊?几乎的笔触,似乎全都争先恐后地落在了一个授人油滑、导心扭曲的“潜”字上?甚至一个比一个说得玄乎!
其实,鄙人以为,解释“职场”的概念非常简单:“所有工作着的人们的供职场合”亦!而理解“规则”也十分容易:为防止混乱而兴的规矩规定也……所谓“职场规则”,也就是“工作场合兴的规矩”。生活中大凡“人众”(3人以上为“众”)集聚的地儿,不论成文不成文,都少不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家庭是不能不赡养老幼、想去哪儿生活就去哪儿生活的;车在街上行驶是不能闯红灯、乱拐弯的;去菜场购物是不能买了又退、或是拿了就走不付钱的;在影院里是不允许胡乱喧闹、又唱又跳的;即便是幼儿园里的孩童也懂得老师同意的事儿才能去做……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另层意思就是不讲规矩必然生乱。
而在“所有工作着的人们的供职场合”中,各项规矩规定更加是明确严格。上司开办公会炊事员不可能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具“拍板”决策权限;头头的坐驾一般职员是不能想搭乘就搭乘的;负责清洁工作的人不能跑到职员办公桌上去“查阅”资料;上司谈话下级是不能随便掺和、胡乱插嘴的;职责内的工作不能想完成就完成不想完成就撂挑子……
然由于人与人不同,故上述“人众”所在的林林总总、各式各样的“规矩”,不论在哪儿,总会有一些个自私贪婪的人为了猫腻去千方百计地“悖逆”它。这种“悖逆”规矩的行为倘若无人去问津并及时加以矫正——特别是些个负责“督察”“约束”众人按照规矩行事的权利之人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甚至在暗中唆使参与,与正经规则相悖相左的“潜规则”便会油然而生。不过,毕竟“潜”不是“明”,始终都会是猥琐阴暗、偷鸡摸狗、见不得光、端不上台面儿的!
而现如今让人眼花缭乱的授人怎么去“潜”的书籍竟堂而皇之地铺天盖地?心里不由寻思,有多少人真会去买来读啊?即便是一些梦寐着也想摹仿着去“潜”以获油水的人也不扪心想想,你会“潜”,别人难道就不会去依葫芦画瓢吗?更别说那20%热衷于“潜”而占利之人,会心甘情愿地让另外80%之人跻身周边沾光使其比例“扩展”成“80%”甚至以上?如此,“潜”还有啥意思呢?于是便有了个结论:刻意去在意摹仿的结果,可想而知。
“潜”实质意味着“乱”——此风兴,严重点儿说是个“行将消亡”的预兆。去年5月鄙人曾就《国际先驱导报》的一篇题为《中国社会怎么了》的报道自言自语过一则《“潜规则”令大家都病了》。其中就引用过这报道中的几段话:“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汪达尔人(属日耳曼民族,后来成为肆意破坏的同义语)、‘乱是人的天性’”;“告别了‘东亚病夫’的往事,体魄日渐强健的中国人心理却正在严重畸形化……病态的根子就在潜规则上。潜规则维持的‘正常’表面强大,实际异常脆弱,仿佛海啸来临前的度假胜地,地震发生前的宁静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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