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GGV创始人斯考特:风投最看重管理层的创业激情
[打印本页]
作者:
w1977
时间:
2011-6-13 11:13
标题:
GGV创始人斯考特:风投最看重管理层的创业激情
“对于事业有着疯狂的执著的企业家是很难失败的。”GGV(Granite Global Ventures)的创始人斯考特(Scott Bonham)在接受采访时不止一次的流露出对于那些将风险抛在脑后的创业者的青睐。
很多企业家都期望得到风险投资基金的欣赏,但是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风险投资基金真正看重的是什么:是行业?是盈利预期?是公司规模?……
Scott认为,在风险投资刚刚兴起的中国,一个具有创业激情的团队才是吸引他们目光的最重要的因素。
作为阿里巴巴的投资人之一,GGV管理着4亿美元的风险基金。自2000年以来,GGV为中国的新兴科技企业提供了约5000万美元的投资。
《第一财经日报》:目前在国内大型的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倾向于投资即将成功的企业,而概念期的企业却很难得到支持。也就是说,所谓的“天使投资者”在国内很少见。你认为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斯考特: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由于目前中国低廉的人力成本以及庞大的市场,中国的企业可以很快地从初级阶段成长到成熟阶段。而另外一点,国外的投资者,比如美国的风险投资者目前也刚刚来到中国,对于这个市场并不熟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倾向于投资一些后期的企业,因为风险较小,但是同样回报也较小。
投资早期的企业与投资晚期的企业不同,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你需要的不仅仅是了解大环境,更加需要真正地融入这个市场,比如拥有当地的雇员、在当地设立办公室等,然后才能开始投资一些前期的企业,帮助他们成长。不过随着风险投资基金更加的了解市场,他们的投资会向前期的阶段转移。
同样,中国自己的风险投资逐渐成长,也将使风险投资开始关注于一些早期的企业,因为他们对于这个市场有着很深的了解。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企业家开始越来越成熟,如果风险投资基金对于一个团队有了信心,比如阿里巴巴的马云,风险投资将可能对于这个团队的一些初期的公司进行投资。
《第一财经日报》:风险投资基金与企业家的目标往往是不完全一致的,在很多问题上存在冲突,该如何解决?
斯考特:当然,投资者希望他们投入到风险投资基金中的基金可以最快的速度增值。而且我们也有义务和责任,但是在我们这个行业是需要耐心的。
我们在公司的发展中确实常常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意见,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创始人以及雇员之间在很多问题上都存在着意见的分歧。
在上市问题上,我自己也曾亲身经历过一些事情:当风险投资基金认为不该上市的时候,公司的创始人却希望上市,因为他们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CEO或者主席。甚至在不同的风险投资基金中也存在着意见的分歧。
出现分歧时,其实并不是风险投资基金决定一切,需要大家坐下来讨论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因为我们的长期目标是一致的——将公司做好。同时我们在投资之前就要先了解公司创始人的想法,从而判断彼此的目标是否一致。
《第一财经日报》:在项目选择上,你们最看重的是企业的哪个方面?
斯考特: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中国每一个行业都拥有巨大的市场。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认为管理团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公司的CEO。
目前中国风险投资还是处于早期阶段,我们很难通过一个管理团队有没有经验,过去有没有成功过来判断管理团队的优劣。所以管理团队对于创业是否有激情显得至关重要。一个典型的成功的企业家就是那种敢于承担巨大风险的人,而对于事业有着疯狂的执著的企业家是很难失败的。
在这里我给梦想创业的企业家一个建议:创业不仅仅是为了钱,而是因为你相信你所做的事情的价值,同时你渴望成功。同时,享受你的创业过程!
不过光有激情也是不够的。在中国,市场情况的变化非常快,这包括新的竞争者、新的政策等等,在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市场,对于一个正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家来说他们需要对自己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
所以即使对于那些有着本职工作的创业者,我们不一定要求他们必须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但是在我们考察项目的时候会对此作出评价:这个企业家对于他所从事的事业是否100%地投入?
《第一财经日报》:自从去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以来,民企红筹上市的路线近乎被堵死,这对于风险投资有什么影响?
斯考特:当然,对于监管我们是非常关注的,也常常会与律师以及同行联络。我们相信,长期看来政府总是希望创造一个好的投资环境。从GGV的角度,因为我们致力于在中国长期发展,所以短期的变动不会影响我们的投资策略。
目前法规的改变确实会对整个风险投资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不能以红筹上市的方式退出,我们会考虑将精力更多集中于可以退出的行业中。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