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房地产融资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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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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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6 06:52
不错的模式
作者:
heart
时间:
2011-6-16 06:52
谢谢楼主提供!
作者:
xiaotutu
时间:
2011-6-16 06:52
标题:
房地产融资要诀
房地产夹层融资概述
(一)夹层融资的概念和特征
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是一种融资方式,或者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融资交易结构。Mezzanine来源于拉丁语的medianus,意思是“中间”。《路透金融词典》对夹层融资的解释是,夹层融资是指一种性质介于优先级债务(Senior Debt)与股本之间的资本融资方式,其收益率高于优先级债务,但长期收益率低于股本。这是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具体条款可根据双方的需要协商订立。 我国台湾学者谢剑平在《现代投资银行》一书中则将Mezzanine Financing翻译为双重特性融资。 从夹层资金提供者的角度,夹层融资是一种具有股权性质特点的次级债权,夹层债权人虽然位列股东之前,却次于优先债权人,作为这种风险的交换,这种债权总是伴随相应的认股权证(Warrant) ,债权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期限或触发条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将债权转换成股权。
将夹层融资应用于房地产业 ,称其为房地产夹层融资。房地产行业广泛运用夹层融资,有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原因,同时又与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和夹层融资特征密不可分。房地产夹层融资以债务人持有的股权利益作为担保,这点与次级抵押债以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不同。通过这种方式融资,相对于次级抵押债融资,抵押借款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更大的灵活性。
夹层融资作为一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其功能主要在于弥补权益资本和优先抵押债之间的融资缺口,其收益也介于二者之间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夹层融资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夹层融资的风险介于优先债权和股本之间
由于在夹层融资中,夹层借款方提供的担保是被其持股的企业(Property Owner)的所有者权益,因而对夹层资本的提供者而言,其债务清偿顺序要后于直接以不动产作抵押的优先级抵押债务,但优先于股本,并且当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债务提供者首先得到清偿,其次是夹层资本提供者,最后是企业股东。
其次,夹层融资方式的运用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作为介于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间的融资方式,夹层融资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协议,进行灵活的债权和股权特征的安排,产生多种组合。比如,有些夹层融资协议允许夹层投资人参与部分分红,有些则允许夹层投资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对夹层贷款人而言,一方面有权要求融资方按期还本付息;另一方面,夹层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融资金额的一部分转换为融资方的股权 。这样的安排,既使得夹层贷款人有机会通过资本的升值而获利,又有利于夹层借款人对资金的更灵活有效的运用。另外,在夹层融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或者依据事先约定,夹层融资的借贷双方常常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还款方式 。
第三,对夹层借款人的限制相对较少
对夹层借款人而言,通过夹层融资,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自有资金,提升财务杠杆(Financial Leverage) 利益。另一方面,相对于股权融资,夹层融资在企业控制和财务约束方面的限制相对较少。夹层融资的资金提供者一般很少参与到借款者的日常经营中去,在董事会中也没有投票权。
第四,夹层贷款人的退出机制比较明确
夹层融资的协议中通常会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是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是一次性还清。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夹层投资的退出途径比股权投资更为明确,而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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