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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 [打印本页]

作者: glamorous    时间: 2011-6-16 06:54     标题: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除非特殊情况(如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土地仍为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使用等),如改制成为有限公司,则划拨地要转为出让地。请问,某国企2006年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目前其土地仍为划拨地。是否合规?目前针对该问题是否有新的文件。
作者: 蜡小新    时间: 2011-6-16 06:54

没有新的文件,而且对工业用地出让规定越来越严格,协议转让也不容易完成。尽快变更吧。
作者: wildrose    时间: 2011-6-16 06:54

光看目前的土地证没有用,看看当时的改制文件以及政府的批文.看看当时政府依据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拨地可以:1、折价入股;2、出让或出租;3、保留原方式。因此,查查改制文件,看看是如何处置国拨地的。让后想弥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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