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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高市盈率之害:或致新产业全面侏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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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ew1110
时间:
2012-1-12 03:21
标题:
创业板高市盈率之害:或致新产业全面侏儒化
发布时间: 2011-2-14 来源: 《新世纪》-财新网 作者: 余终隐
产业整合举步维艰、加速资本与权贵的结合、超募资金加大风险、创业目标短期化、创业团队走向分裂,最终导致新产业的全面侏儒化。
创业板设立以来,对一些新产业的投资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但随着市盈率长期居高不下,创业板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如不尽早采取措施,将导致这些新产业全面侏儒化,国家整体产业转型与升级的期望将因此落空。
第一,自从创业板推出后,非上市企业都希望以高达当年或上一年度净利润的20倍-30倍的价格转让。虽然这些被收购公司短期内并不具备上市条件,但只要自身稍有一点盈利基础,就都希望通过引资等方式一路撑到创业板上市,以获得超过90倍的市盈率,怎能甘心以低于20倍以下的价格“廉价”出手?但对于产业投资者来说,超过10倍市盈率的价格就很难接受了。
在创业板推出之前,以主板绩差股无法展开有效的产业重组,因为很多绩差公司在借壳概念的支撑下,股价和总市值都超过了同行业中的优质龙头企业。如果创业板高市盈率进一步导致一大批未上市企业也无法实施有效的产业整合重组,那就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全面丧失了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第二,加速实业资本与权贵势力的结合。各类资金纷纷涌进Pre-IPO项目,资金本身已无足轻重,比拼的是资金背后的人脉关系,因为上市过程中的行政审批确实让很多人心生恐惧。原本没有任何背景的民间资金,也要想方设法拉上“皇亲国戚”或发审委员之类的名流作为金字招牌,严重污染了社会整体环境。最近上市的某风电公司就是一例。
第三,大规模的超募资金显著加大上市公司运营风险。有过企业经历的人都知道,新项目的投资风险很大,需要在市场、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前期准备和沉淀后才有可能成功。很多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每年的投资额还不到1000万元,但刚一上市就募集了好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而监管部门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还设置很多条件和时间限制,这些上市公司要么铤而走险;要么从此走向多元化,公司未老先衰。这在主板和中小板中都早有先例,如闽东电力(11.05,0.08,0.73%)、茉织华、莲花味精(4.93,-0.02,-0.40%)等。
第四,随着创业板公司股东一夜暴富,人人都禁不住去追逐市场的热点概念,包括一些原本并无创业准备的人,惟一目标就是上市、高价套现。而中国的新型产业要取得国际领先地位,需要创业者几十年如一日甚至几代人的辛勤耕耘,以目前这种浮躁的心态,不仅缘木求鱼,而且大量浪费社会资源。
第五,在高市盈率诱惑下,原始创业团队分裂趋势无法遏制。何况很多创业板公司本身就缺乏核心竞争力,仅是依靠一两个大客户或一个创意做起来的。对此心知肚明的原始创业团队,自然会选择提前离职、尽快减持股票。不仅如此,很多离职高管还选择了复制原企业的模式,不仅导致原公司元气大伤,而且一下子冒出几个竞争对手来。
为了让创业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新型产业,推动社会经济结构的尽快转型升级,建议从以下方面改善监管。
首先,尽快落实创业板的直接退市机制。创业板的超高市盈率,与主板市场绩差公司的爆炒具有相同的制度根源:退市机制缺席,投资者丧失了起码的风险意识。目前创业板刚起步,没有任何历史负担,理应尽快落实直接退市机制,不能让那些罔顾风险提示的非理性投资者存在任何幻想。可以说,创业板落实直接退市机制是释放中国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最后机遇,否则等待我们的将是全局性的危机。
其次,与其逼迫企业乱投资,还不如将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暂时统一封存起来。如果这些公司上市2年-3年以后一切正常,即全额返还;如果在此期间出现了重大问题或退市,政府可将此资金优先赔偿给投资者。
最后,将创业板公司原始股东的解禁期适当延长。证监部门应明确规定,在创业板直接退市机制全面启动、市场价格体系已初步理顺之前,创业板原始股东暂停或大幅度限制流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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