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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有讨论或需要股权投资退出服务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iquidAssets10    时间: 2012-1-13 16:20     标题: 是否有讨论或需要股权投资退出服务的

PE股权投资的终点是合理退出,最好的结果是公开上市,但他的比例不会很高,美国大约为30%,中国不到15%,那么,其余的怎么办。投资后做一个活死人?

如果PE非上市退出时,需要作的是估值与第三方投行服务。我们可以帮助提供。

也欢迎大家讨论。
作者: NakedPuts    时间: 2012-1-13 16:21

投行提供的退出服务包括估值与中介,企业一旦上市的市盈率可以达到50倍甚至更高,但并购的价格一般仅为他的1/5至1/6 ,但与价格高度波动的股票不同的是真金白银。

投行的中介也很特别,类似的可以看一下房屋中介,PE投资类似买房人,一旦投资进入公司就做成了股东或房东,投资中介类似二手房中介的特点就可以清晰的显现了。
作者: WarrenB1    时间: 2012-1-13 16:22

投行对投资退出的估值通常采用EBITDA数值乘以8在乘以行业系数。这会是一个交易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数值

目前,中国的PE经理们的投资退出盯住的是上市,忽视并购。其实并购交易对手绝大多数是大型主流企业,这是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与他们进行并购交易需要第三方的估值与撮合,目前的插标自卖式的做法需要检讨。

投行作为第三方协助投资退出并购的双方精确估算交易价格,撮合实现交易,并在交易成功前后收取1%的服务佣金。很像我们常见的城市里的房屋中介。
作者: hw0799    时间: 2012-1-13 16:23

作为VC投资人,如果您投资的企业进入活死人状态(Walking Dead),既公司可以维持正常经营,但却无法成长到让别人溢出价购买或者无法在预期内成功上市,那么退出是必然的选择。

这里有一个时间公式,同样的30%的投资回报率,1年和3年是有差距的,3年平均为10%,这就是早期看起来金光闪闪的项目会被时间磨蚀得平淡的规律。壮士断腕及早退出是必然的选择。

在VC投资人退出时,有时创始人或者高管团队是非常不配合的,启动VC领售条款是杀手锏。其核心内容是如果有外人需要溢价购买VC投资人的股份,而你不愿意,那么,你就买下我的股份。时间不等人。

触发领售的关键是控股权之争,VC的投资一般仅占目标公司30%以下的比例,而并购方一定要取得大股东位置,仅仅出售VC自己持有的股份还不够,所以才有VC领着超过50%以上的股东一起出售的事件发生,而出售以后创业者团队就不再是大股东了
作者: Carson    时间: 2012-1-13 16:23

在这场已投资VC和创始投资人的混战中(注,50%以上的投资项目在3年内会有此类动作),投资VC实际已经身在其中,而价格的评判是由第三方(投行)提供的。

所以,在华尔街的金融秩序中,最顶端的是5大投行,下面是专业投行,再往下才是1000多家PE基金机构。PE是直接投资,很像富有的房东,当投资后就会由自由财务人变成股东/房东,投行则是路边的小小的房屋中介 。
作者: bpdulog    时间: 2012-1-13 16:24

投行和PE的关系,就像房屋中介与房主,有了满大街的房屋中介才会有由富裕的温州商人或煤老板买下多套房屋进行投资或投机。中介帮助他们在需要时顺利出逃。

同理,PE投资后最大的渴望是上市(15%左右),如果不能上市,可在3年后启动领售条款,卖给以获得控股权为目的的并购企业。这时,投行会适时现身,帮助进行第三方估价,协助寻找合适的买家,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我们即是如此。
作者: AndyNZ    时间: 2012-1-13 16:25

当然,好的创始企业也不会束手待毙,而是可以通过稀释股权,引入白衣骑士条款进行制衡。而具体的有毒条款也由投行提供。
作者: former    时间: 2012-1-13 16:26

有毒条款是美国投资银行为反收购客户设定的并购中的防御条款,包括毒丸计划、金色降落伞计划、反向收购条款、驴子刚计划、绿色邮件条款等。

制定有毒反收购条款,使得企业并购演义的更加波澜壮阔。
作者: Darien    时间: 2012-1-13 16:26

你们退出案例有多少?另外,现在很多被投企业比较抵触领售权,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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