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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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ddimaula
时间:
2012-1-15 06:31
标题: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的方案,请问有谁操作过?非上市公司股权,是以每股净资产值作价吗?
作者:
ninja1024
时间:
2012-1-15 06:32
股权出资已经是被认可的方式了,同意楼上,以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操作即可,注意评估、过户、验资等。
作者:
neil1234
时间:
2012-1-15 06:33
非常感谢,满意的回答
作者:
Muddahudda
时间:
2012-1-15 06:33
股权出资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要求的账面资产值,工商局要求的是评估值。如果未来需要到境内上市,建议说服工商局用账面值。
作者:
saintlon
时间:
2012-3-7 17:16
注意有关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并不是“说服”这么简单。采用特殊的税务重组处理才可以按帐面价值确认,否则按公允价值,很可能要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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