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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Siddimaula    时间: 2012-1-15 06:31     标题: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

以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成立或参股另一公司的方案,请问有谁操作过?非上市公司股权,是以每股净资产值作价吗?
作者: ninja1024    时间: 2012-1-15 06:32

股权出资已经是被认可的方式了,同意楼上,以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操作即可,注意评估、过户、验资等。
作者: neil1234    时间: 2012-1-15 06:33

非常感谢,满意的回答
作者: Muddahudda    时间: 2012-1-15 06:33

股权出资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要求的账面资产值,工商局要求的是评估值。如果未来需要到境内上市,建议说服工商局用账面值。
作者: saintlon    时间: 2012-3-7 17:16

注意有关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并不是“说服”这么简单。采用特殊的税务重组处理才可以按帐面价值确认,否则按公允价值,很可能要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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