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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权转让,被投资方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打印本页]

作者: bboo    时间: 2012-7-28 11:13     标题: 股权转让,被投资方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A企业拥有B企业10%的股权,
现C企业溢价从A企业手中收购B企业10%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由此产生的税金由AB企业自行处理。
那么B企业是否有对此股权溢价收入的代扣代缴义务?

多谢解答!
作者: suxiaoxiao    时间: 2012-7-28 11:14

Yes, B should withhold such tax
作者: guojing    时间: 2012-7-28 11:14

怎么没高手帮解答下,自己再顶下
作者: think    时间: 2012-7-28 11:14

B企业有代扣代缴义务,有限公司到当地税务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到指定的交易所登记缴费。最终都要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
作者: fructify    时间: 2012-7-28 11:15

这个问题比较常见,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回答是,B不能也不须为此项交易承担代扣代缴义务。企业间的纳税行为主要遵从属地原则,就是企业在哪里注册在哪里交税。A是企业,C也是企业,AC交易产生的股权溢价应计入A的投资收益并在年终纳税汇缴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有)。无论如何,B都不能、不可以也不应当代扣代缴。而且此项交易涉及到的税种很简单,就是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或有)。
作者: talently    时间: 2012-7-28 11:15

关B屁事~~~
作者: ccaa    时间: 2012-7-28 11:16

谢谢,很清楚了
作者: chenzhiwu    时间: 2012-7-28 11:16

股东的事情,和公司没有关系
作者: bingbingliang    时间: 2012-7-28 11:17

顶五楼  今年三季度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例子。
作者: President1988    时间: 2012-7-28 11:17

如果A不是企业而是个人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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