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板块百科:IPv6十二五末实现规模商用(附股)
[打印本页]
作者:
zjml
时间:
2012-7-28 11:28
标题:
板块百科:IPv6十二五末实现规模商用(附股)
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显示,我国将加快部署下一代互联网并开展IPv6(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商用试点,到“十二五”末,IPv6实现规模商用。
概念解析:IPv6
IPv6是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的缩写,其中Internet Protocol译为“互联网协议”。IPv6是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设计的用于替代现行版本IP协议(IPv4)的下一代IP协议。目前IP协议的版本号是4(简称为IPv4),它的下一个版本就是IPv6.
目前使用的第二代互联网IPv4技术,核心技术属于美国。它的最大问题是网络地址资源有限,从理论上讲,编址1600万个网络、40亿台主机。但采用A、B、C三类编址方式后,可用的网络地址和主机地址的数目大打折扣,以至目前的IP地址已于2011年2月3日分配完毕。其中北美占有3/4,约30亿个,而人口最多的亚洲只有不到4亿个,中国截止2010年6月IPv4地址数量达到2.5亿,落后于4.2亿网民的需求。地址不足,严重地制约了中国及其他国家互联网的应用和发展。
2011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而我国的IPv4地址数量仅为3.3亿个,平均每个网民不够分配一个地址,中国电信部分省份已经出现IPv4地址短缺的局面。根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的调研报告,近年来,3G、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发展迅猛,促使中国对IP地址的需求大大增加。数据显示未来5年,中国IP地址需求总量高达345亿。在IPv4地址告罄的背景下,作为IPv4的替代者,IPv6商用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更加凸显出来。
一方面是地址资源数量的限制,另一方面是随着电子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将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可能身边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连入全球因特网。在这样的环境下,IPv6应运而生。单从数量级上来 IPv6普及说,IPv6所拥有的地址容量是IPv4的约8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