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民资进金融仍存玻璃门弹簧门两道障碍 [打印本页]

作者: bboo    时间: 2012-8-2 16:38     标题: 民资进金融仍存玻璃门弹簧门两道障碍

 长期以来,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步伐缓慢。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是一直存在所谓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障碍。前者是指虽不存在显性障碍,但诸多隐性障碍将民间资本阻拦在了外面;后者是指即使民间资本进入了金融领域,最终也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不得不被弹出去。
  进一步发展民营银行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民营银行一是市场定位好,以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二是经济效益好;三是发展愿望强、速度快。发展民营银行还有四大好处,一是有助于打破国有资本对金融垄断,硬化商业银行预算约束的需要;二是可以缓解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可以引导民间借贷发展;四是有助于优化银行体系结构,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与大型国有银行相比,民间资本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是改变目前中国银行(601988)业缺乏竞争、垄断现象严重和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动力。对民间金融机构来说并不存在如大型国有银行一般的来自国家财政的支持,是真正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因此民间金融机构竞争意识更强,在经营上更加注重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
  然而,长期以来,出于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审慎监管的考虑,监管机构对于民间资本在投资比例、资产规模等多方面均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而许多民间资本无法达到这一要求,从而失去了转化为金融资本的机会。此外,对于民间资本在金融机构中持股比例的限制使得民间资本虽然有机会参与此类投资,却根本无法掌握控制权。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政策和手段,能够引导民间资本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金融监管机构对民间资本能不能办银行这个问题其实经常是戴有色眼镜的,总担心民间资本如果办银行,出了问题会不会卷钱跑了,还有会否导致内部利益输送等。然而,多年来的民营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绝大多数民企老板会将银行作为事业来干,如是,不妨给民间资本以机会。
  未来可在动态、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按照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到存款类金融机构,从小型金融机构到大型金融机构这一路径最大限度地放开民间资本准入。对于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从村镇银行开始,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目前各省市已设立了不少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选择其中部分直接翻牌为村镇银行。对于经营良好的小贷公司,条件成熟时也应允许其转型为民营银行,使之更公平地参与金融市场业务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使更多的民间闲散资金逐步向阳光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使中小企业在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增加就业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凸显。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