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款公司子虚乌有
顺港公司情况的调查很快有了结果:根本没有查到这家公司。 负责调查资金流向的民警却有了意外的发现:苏州人民银行也发现了利用密押电报进行诈骗的案件。收电时间也是2000年的5月28日,也是四川眉山人民银行汇出,而520万元巨款的收款人是“东吴科技开发公司”!这笔钱在6月初电汇到云南省安宁市某综合经营部。专案组发现不仅苏州的巨款落到了云南,连无锡开出的汇票,也是在昆明“背书”落了地,转到了一个叫秦某的私人账户。但收到汇票的秦某和安宁市某经营部都没有提现,账面也没有发现大宗的资金转移。
(三)银行违规操作帮了忙
警方肯定,秦某和安宁市某经营部负责人尹某是案件突破的关键人物,即使是分散转移资金,他们也一定知情。警方迅速拘传了尹某,他交待,是银行的违规操作帮了忙。银行把一些正常生意客户存的现金给了尹某,而从尹某的账上将相同的钱转到客户的账上。所有的1185万元巨款,都是通过这样的方法被提现的。警方根据尹某的交待,顺藤摸瓜,抓捕了关键人物夹江人罗修勤。罗修勤交待,把汇票交给秦某、尹某变现是他干的,但是他并不知道什么密押,这一切都是别人请他办的。这个人就是中国银行夹江支行的会计科长李锦华。
(四)私人放贷入不敷出
今年34岁的李锦华的犯罪活动是从贪污和挪用开始的。他在银行系统工作了16年,当看到一些老板因为得到经他的手发放的贷款而发了财的时候,他不甘于只当个过路财神。因此,当一些急需贷款而又不符合银行放贷条件的人求他帮忙时,他就自己当起了“银行”。1994年底,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第一次挪用公款搞了一次私人放贷。此后,李锦华又陆续用私开取现单、冒用他人名义,通过贷款、套取等方式,先后挪用了银行资金和某市社会保障局的社保基金共1192万元,用于放贷、炒股和挥霍。 可是,放贷容易还款难。到了1998年底,尽管李锦华已经累计贪污200万元,挪用公款1642万元,还是出现了970万的亏空。眼看部分从其他银行拆借的钱即将还本付息,贪污和挪用的行为即将败露,他决定铤而走险了。
(五)私配妻子钥匙偷密押
从1998年底,他成了人民银行夹江支行会计科的常客。 通过长时间的观察,他了解到人行会计科的密押保存在一个铁箱里,而这铁箱又放在一个保险柜里。李锦华妻子是会计科的负责人,经常值班,能够接触这些钥匙,于是他天天偷着检查妻子的钥匙,只要发现不是家里的,就配上一把。就这样,他配齐了妻子办公室所有的钥匙。他配齐钥匙不久,就有了机会,这天他刚在人行会计科坐定,会计科的人就全都开会去了,办公室只剩下他一人。于是,他偷了密押表,到街上复印一份。另外在会计科,他轻而易举地抄到了电报和电汇单,再加上已经在手的密押表,他很快就破译了编码方法。
当他终于拿到那笔巨款时,马上就拨出400万在成都投入股市,准备大发一把。他万万没有想到,半年以后,在他认为风险已经过去的时候,无锡的公安民警找到了他。
二、原因分析
本案发生的原因首先是银行违规操作。警方在拘传尹某时,尹交待,是银行的违规操作帮了忙。银行把一些正常生意客户存的现金给了尹某,而从尹某的账上将相同的款项转到客户的账上,所有的1185万元骗款,都是通过这样的方法被提现的。其次,密押管理不严密。李锦华利用妻子是会计科负责人之便,经常出入会计科,甚至会计科人员都走了,把李锦华一个人留在会计科办公室,为他盗取密押提供了方便。再次,会计清算流于形式。李锦华从1994年起就开始贪污挪用,到1998年底已贪污200万元,挪用公款1642万元,已亏空970万元,而一直没有被发现。这说明该银行的内部监管极不得力。另外,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苏州中心支行等被骗半年之后才发现问题,也反映了人民银行内部清算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发现账面资金转移与实际资金转移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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