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制定了较之主板更为严格的退市规则,其中,最有威慑力的便是“净资产退市规则”。这是主板从未使用过的新退市办法。
根据“净资产退市规则”,深交所全新打造了创业板垃圾公司“死亡三部曲”:
第一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该公司股票就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第三步:对净资产为负的,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也就是说,只要创业板公司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就必须退市,而且是直接退市。
众所周知,中国主板自有退市制度以来,最易于量化的退市标准,只有税后利润(每股收益),即“亏损退市规则”。根据“亏损退市规则”,主板公司必须连续2年亏损,才能戴上*ST的帽子;主板公司必须连续3年亏损,才能“暂停上市”;主板公司必须连续4年亏损,才能终止上市,但终止上市后,仍不能直接退市,它还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可以继续“存活”、倒手投机。
很显然,这种退市制度存在重大的设计缺陷,尤其是为本该退市的公司留下了巨大的人为操纵空间。因为当年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性的流量指标,它很容易通过年度报表“重组”暂时性“被”扭亏为盈,也就是说,原本亏损的年度,公司通过报表重组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扭亏为盈”,比方,每股收益为0.01厘钱。这就是“亏损退市规则”留给本该退市公司的人为操纵空间。
超级垃圾公司永不退市,这就好比“池中之水”只进不出。古人说“流水不腐”,如果“池中之水”只进不出,最终一定会失去它的活力和纯洁;俗语说“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粥”,可以想像,一个股市只进不出,最终必然垃圾遍地,定会污染整个市场。因此,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不仅可以抑制垃圾股的非法操纵与过度炒作,进而恢复股市正常的价格信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并有利于充分发挥股市的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
应该说,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创新,正是吸取了主板退市规则的教训,采用“净资产退市规则”不但可以弥补“亏损退市规则”的不足,而且还能与“亏损退市规则”相辅相承、相得益彰。由于净资产是一个长期性存量指标,是公司历年来的长期积累,当净资产为负时,在短期内不易“被”报表重组变成正数,因此,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必须退市的规则,具有极强的抗干扰能力,并能有效压缩人为操纵空间。由此可见,这种双管齐下的全新退市制度,显然较之主板监管将更为严格有效,并能较好地抑制垃圾股暴炒与市场操纵。
政策建议:待到时机成熟时,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引入“净资产退市规则”,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此外,在条件具备时,我们还应该尽早开通场外柜台市场(OTC),为主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废品回收站、垃圾处理场,同时,也为部分非挂牌股权及其他证券提供转让机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29 16:25: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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