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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材、Notes、资料] ups承运CFA教材的最新消息!! [打印本页]

作者: uupsgz    时间: 2007-9-30 22:47     标题: ups承运CFA教材的最新消息!!

现在上海UPS被海关扣留了超过900票CFA教材,暂定解决方案是先咨询收件人是否愿意交货值10%的税款压金以便海关能先行放行(约85%的人已同意这样操作)

另一方面UPS正与海关积极交涉,看能否按按个人邮递物品免税清关,现在海关正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看是否需与中图公司代理作正式进口清关或是以私人物品免税放行,现时争论点在于,合理数量个人"邮购"进口的印刷品(书籍)是否属需征税这个没有明文法律法规的空白.因为根据最新颁布的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7条第一项规定,"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海关可予以免征验放.

如果上海口岸海关同意按以上颁布的新法例执行,同意交了税款压金的朋友就可获得退还了.

目前广州机场海关操作是适用的本条例的,因此华南地区的朋友(通过UPS进口,向广州机场海关以私人物品申报清关的CFA教材)比较幸运可获此条例免税放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可到以下网地址查看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433/d9bbe84f.htm


作者: zgpoot2    时间: 2007-10-1 09:15

QUOTE:
以下是引用uupsgz在2007-9-30 22:47:00的发言:

现在上海UPS被海关扣留了超过900票CFA教材,暂定解决方案是先咨询收件人是否愿意交货值10%的税款压金以便海关能先行放行(约85%的人已同意这样操作)

另一方面UPS正与海关积极交涉,看能否按按个人邮递物品免税清关,现在海关正对该问题进行研究,看是否需与中图公司代理作正式进口清关或是以私人物品免税放行,现时争论点在于,合理数量个人"邮购"进口的印刷品(书籍)是否属需征税这个没有明文法律法规的空白.因为根据最新颁布的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7条第一项规定,"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ǚ荩┮韵?quot;,海关可予以免征验放.

如果上海口岸海关同意按以上颁布的新法例执行,同意交了税款压金的朋友就可获得退还了.

目前广州机场海关操作是适用的本条例的,因此华南地区的朋友(通过UPS进口,向广州机场海关以私人物品申报清关的CFA教材)比较幸运可获此条例免税放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可到以下网地址查看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433/d9bbe84f.htm

你好,uupsgz。

约85%的人已同意这样操作”,这个比例您是怎么得出来的?您是UPS的员工?

不仅是华南地区,北京、成都、青岛都有一些热心的考友告知他们也是免税的。更有一位还提供了CFA教材免税通关的运单编号。

“合理数量个人"邮购"进口的印刷品(书籍)是否属需征税这个没有明文法律法规的空白.”请问哪个地方是空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 9:47:23编辑过]


作者: trevor    时间: 2007-10-1 23:06

这个看LZ的id就知道了,ups gz
我觉得大家也不需要把矛头全部指向ups,至少看得出他们也在努力

作者: solv6868    时间: 2007-10-4 09:35

国家法律的空白
作者: anviyan    时间: 2007-10-5 14:28

我今天也接到UPS的电话,要求签署保证函,我到底要不要签呢,海关的效率实在太低了.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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