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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德勤合伙人:开征股票利得税时机尚未成熟 [打印本页]

作者: accaedu    时间: 2008-9-10 16:26     标题: 德勤合伙人:开征股票利得税时机尚未成熟

日前,在德勤举办的2008中国税务大会间隙,德勤税务合伙人张新华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内开征股票交易利得税的时机尚不成熟。目前来看,要想疏导国内资金过剩的流动性,还没有比房地产、股市更好的投资管道可选择。

  自从A股市场行情蹿升以来,有关将对股票交易利得征税的传闻便不断,有关人士认为这将是抑制国内股市走向泡沫的有效调控措施。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相关规定:全年总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在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得出正数的需申报,但不需要纳税。这被认为是开征股票利得税的“伏笔”。不过,国家税务局近日证实,今年个人纳税申报政策没有变化,仍然不征收股票利得税。

  实际上,关于目前是否应开征股票利得税的争议很大,反对者认为,股票利得税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征收是没有问题的,但中国目前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尚不具备征收条件,一旦开征,股市很有可能遭受重大打击。

  张新华以个人身份对股票利得税发表意见时指出,税收政策是抑制市场过热的有效工具,如果监管部门认为市场过热,那就有实施税收的可能性。目前,国际上普遍免收股票交易利得税,一旦由免征到征收,将可能遭到很大的阻力,投资者不会轻易接受的。在决定征税前,首先应考虑社会资金投资管道是否充裕,前提应是,市场上的政策须鼓励资金顺畅地流向其他管道。从目前情况看,除房地产、股市以外,国内仍缺少适合投资者投资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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