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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IPO企业补申报期以前年度的税务问题税 [打印本页]

作者: rgonzalez    时间: 2013-1-2 21:12     标题: 关于IPO企业补申报期以前年度的税务问题税

中原内配:补缴所得税1500万【申报期20071321-20091231】
2007年,公司及铸造公司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共计15,396,133.14元,其中2004年度为7,616,740.08元,2005年度为7,779,393.06元。补缴上述所得税的原因为:公司外聘会计师对公司2004年、2005年会计报表进行期后审计,公司依据审计结果对2004年、2005年原始财务报告进行了调整,从而导致公司应缴所得税发生了变化。
2010年2月,孟州市地方税务局为本次补缴所得税专门出具依法纳税情况的说明:“中原内配和铸造公司于2007年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属于公司依法纳税的行为,不构成税收违法行为”。
国信证券、博金所认为,公司于2007 年及时按审计后的所得税数额对2004年度、2005 年度所得税进行了补缴,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影响。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天润曲轴:缓缴增值税金额较大
根据地方政府关于支持地方大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公司缓缴了1999年以前的增值税1900万元、缓缴2004年增值税1000万元。2007年,公司已将上述缓缴的税款全部足额缴清。对此,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已经出具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山东省文登市国家税务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对本公司上述缓缴税款的相关责任不予追究。
2008年4月24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曲轴总厂出具承诺:如果天润曲轴因上述增值税缴纳问题将来被税务机关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均由曲轴总厂承担。




       上面两个企业都是补申报期以前年度的税收,我想知道为什么投行会给企业出这么一个主意,去补好几千万的税。如果不补,大家也没有什么话可以说阿。 希望明白的同学,解释一下是出于什么目的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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