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董事提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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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iRaj
时间:
2013-1-8 09:06
标题:
董事提名权
请问各位大侠:
1/股东行使董事提名权的持股条件规定为5%?
2/股东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董事会同意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具有挑选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
谢谢
作者:
Palantir
时间:
2013-1-8 09:16
自个顶一下。请大侠赐教!
作者:
himanshumh
时间:
2013-1-8 09:26
没听说过有这两规定,同等大侠赐教!
作者:
tikfed
时间:
2013-1-8 09:46
第二个问题同上。
第一个无规定。但如果涉及股东自行提出,则参照上述。
作者:
Viceroy
时间:
2013-1-8 10:06
提名董事就是一个提案,按照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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