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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计提公积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johnnyBuz    时间: 2013-1-10 03:38     标题: 求助:计提公积金问题?

请问大家,股份制改制之后,是不是需要对母子公司分别计提盈余公积金?
作者: Dapper425    时间: 2013-1-10 03:48

公司法167条: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份制改制之后,仍然需要遵循上述规定,即依据母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子公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计提。
作者: yalo    时间: 2013-1-10 03:57

请问楼上的,就是因为我们公司以前没有计提,所以,才问,在股改之后,是不是一定要计提。
作者: kingstongal    时间: 2013-1-10 04:07

lz同学,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来讲是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但超过注册资本或股本的50%以后可以不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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