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股东赠与资金能否转为资本公积,以及能否计入入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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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ypsy
时间:
2013-1-15 08:39
标题:
股东赠与资金能否转为资本公积,以及能否计入入股成本
投资机构在投资企业时,大部分款项以投资款名义进入,一部分以股东借款名义进入公司。一段时间后,股东将借款转为赠予公司。
请问,股东赠予公司资金时,企业是否需纳税?该部分赠予资金是否可以进入资本公积?该部分赠予资金是否可以计入股东的的入股成本。
或者有其它的交易方式达到上述目的?
谢谢!
作者:
Andreas42
时间:
2013-1-15 08:42
1. 属于捐赠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
2. 从税收角度上来将,该项交易构成赠予,而非投资,因此不能计入股东的入股成本。
如想不缴纳所得税,可以先将资金还给股东,然后股东再向公司注资。
作者:
Palantir
时间:
2013-1-15 08:46
谢谢!
如果退还后重新注资的话,没有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呢?因为股份比例前期已锁定。
作者:
eoin
时间:
2013-1-15 08:50
签订协议,明确该部分资金直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但不增加注册资本
作者:
badonkus
时间:
2013-1-15 08:53
可以考虑0价格转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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