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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开发行 [打印本页]

作者: disiz64    时间: 2013-1-16 12:03     标题: 关于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请教,第三款提及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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