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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否以原价转让股份 [打印本页]

作者: jim8z3    时间: 2013-1-16 18:55     标题: 请教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否以原价转让股份

请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一年半,公司未分配净利润为700多万,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可否以原价转让?
作者: xilinx_altera    时间: 2013-1-16 18:58

只要不是国有股份转让,应该就可以。法律上对民营企业或者个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定价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意思自治。
作者: anshultongia    时间: 2013-1-16 19:01

赠与也可以,但要缴纳所得税。
作者: KungFuPanda    时间: 2013-1-16 19:03

可以是可以,但以后如果上市了,会有记者唧唧歪歪。
作者: LPoulin133    时间: 2013-1-16 19:06

如果未来拟上市,建议不要原价转让。证监会会关注原价转让的合理性及原因等问题。
作者: giorgio10    时间: 2013-1-16 19:09

多谢楼上!现在公司的战略就是上市!怕转让对上市会构成实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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