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股价倒挂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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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wardsutopia21
时间:
2013-1-17 18:30
标题:
股价倒挂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讨论
各位同仁:
问题如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已于董事会上确定,例如10元/股,而且发行对象也已确定。待发行核准批文下来之后,股价跌至8元/股,认购方如果此时依旧按照认购协议中10元/股进行认购,假定认购方将此股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问认购方初始计量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关键问题:2元的差价到底是确认为投资损失还是资本公积?
谢谢!
作者:
giants2010
时间:
2013-1-17 18:33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才有投资收益
作者:
sabre
时间:
2013-1-17 18:37
除非认购方认购时就觉得这2元下跌是非暂时性的严重下跌、判断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作者:
LorrinCFA
时间:
2013-1-17 18:40
已向会计师咨询过,确认为投资损失,初始计量并不涉及资本公积问题,谢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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