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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期报告所得税怎么列报 [打印本页]

作者: kim226    时间: 2013-1-20 12:44     标题: 中期报告所得税怎么列报

半年期财务报告,所得税部分怎么列报,要会计师简单汇算一下吗?有什么文件规定支撑吗?请教各位大神。。。
作者: Walex    时间: 2013-1-20 12:48

做的时候相对简单汇算即可。注意逻辑关系!
作者: Dapper425    时间: 2013-1-20 12:51

算没什么,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要算,可不可以不算,要是算的话又什么文件支持。。
作者: Otabek    时间: 2013-1-20 12:55

应交所得税可以按净利润进行简单汇算,但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进行调整,这样一般来讲,在损益表中列支的所得税费用与正常汇算清缴数差异是不会太大的。
作者: Chuckrox    时间: 2013-1-20 12:58

建议按照年度所的税口径计算,根据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
第十一条 企业在中期财务报表中应当采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
第十二条 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年度结果的计量。
作者: BC_MBA_student    时间: 2013-1-20 13:02

当然是按照税法的要求算,然后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就行了嘛
作者: svgleeson    时间: 2013-1-20 13:05

直接依据就是5楼讲的了,税收调整比较复杂的,以半年为一个假设汇算清缴期间,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作者: brain_wash_your    时间: 2013-1-20 13:09

保证跟年底所得税列报的口径一致,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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