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企业减资程序及未按照公司法要求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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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ruge
时间:
2013-1-21 12:46
标题:
企业减资程序及未按照公司法要求进行公告
刚看了康耐特的意见书,向论坛内的前辈学习。总结一下企业减资程序:
1、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作出同意减资决议。注意:减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通过;
2、发布减资公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编制资产负债表;
5、减资公告45天后到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另外,康泰特子公司减资时未按照规定公告45天,律师的解释为:
1、减资企业没有其他的负债或或有负债;
2、大股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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