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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上市公司人员事业编的问题,帮帮忙! [打印本页]

作者: ShooterMcCFA    时间: 2013-1-23 01:06     标题: 有关上市公司人员事业编的问题,帮帮忙!

有个事情向大家请教一下:
     一个要上市的公司的分公司的负责人经理都是事业编制;还有一些在公司改制的时候遗留下来也是事业编制,财政为了解决这些人保留了事业编制,有公司拿钱转给财政,再有财政发给这些人作为工资。
     一、问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事业编人员都要转成企业编制,与上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后一部分人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么?
作者: IAmNeil    时间: 2013-1-23 01:09

偶现在也遇到这个问题,哪个高热能解答下?
作者: OmarAdnan    时间: 2013-1-23 01:12

财政部门变劳务派遣公司了哈哈
作者: Kapie    时间: 2013-1-23 01:1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建议看看,聘任制是大方向,尤其对自主收支的单位,人的问题难,难于上青天,如果必要跟会里沟通沟通吧,感觉上还是由事业编制变为聘任制比较好,完全的政企脱钩,企业内部治理会好一些。
作者: NakedPuts2011    时间: 2013-1-23 01:17

哎,事业编制的人员太多,要改制时间、成本都太高哈,阻力也很大
作者: bkballa    时间: 2013-1-23 01:20

转企改制的基本原则就是人随业务走,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改制不彻底。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必须放弃事业编制,没有别的选择。现在有一种叫做省管干部,可以进入省管干部名单,没有编制但可以按照备案级别,今后便于调动。
1、规定是所有人必须放弃事业编制,但实际操作中非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可以保留事业编制,按照你那个方法操作。其实就等于是个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2、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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